快訊/台積電內鬼案宣判!4工程師涉國安法 主嫌陳力銘重判10年

▲台積電內鬼竊密案一審宣判。(圖/翻攝畫面)
記者鄧庭婷/綜合報導-2026-04-27 11:36:33
台積電內鬼案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從台積電跳槽至東京威力科創後,竟涉嫌勾結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及陳韋傑,非法翻拍並竊取被列為國家關鍵技術的2奈米及14奈米以下製程機密,4人遭高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智財商業法院今(27)日上午11時宣判,重判主嫌陳力銘10年徒刑,其餘3工程師則分別被判處2年至6年不等刑期,至於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判刑10月,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另外,東京威力科創則判罰1億5000萬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積電2奈米製程是全球最先進的半導體製程技術,卻有內鬼外流其中12頁的機密,涉及影響國家安全;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巿調查站、資安工作站及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在2025年7月25日至28日執行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非法取得案件。

檢方調查,陳力銘是本案主嫌,他畢業於清大材料系,在台積電任職於良率部門,2022年離職後去台積電的設備商東京威力科創工作。吳秉駿、戈一平則是清大化學系的高材生,案發時仍在台積電上班,卻在2023年下半年到2025年上半年期間,多次提供2奈米製程的機密檔案讓陳力銘拍攝重製,這能幫助東京威力改善蝕刻機台的表現、以便爭取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的供應商。

檢調曾懷疑,陳力銘已離職,吳秉駿、戈一平是否收取好處才冒著當內鬼的風險幫他?尤其吳秉駿還遭網友爆料連買兩棟房子,一棟4千多萬、另一棟「自備款」3千萬,他卻跟同事說自己不缺錢、可以準時上下班;但清查金流後並無發現異常,因此判斷吳秉駿和戈一平只是基於同校情誼、曾為同事的交情而無償洩漏2奈米製程機密。

智財分署去年8月27日第一波偵結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等3人,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3年、《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各量處有期徒刑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吳秉駿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4年、《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戈一平遭起訴1罪:《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

智財分署去年12月2日第二波偵結,針對陳力銘所任職的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並未對陳力銘盡到監督的責任追加起訴。

檢方指出,東京威力公司依法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東京威力除了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的規定外,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的事證,所以認定東京威力未盡力為防止行為,應負上揭法律規定之法人刑事責任,起訴求處罰1億2千萬元,這是首件法人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的案件。

第三波偵結針對14奈米洩密部分起訴,陳力銘除了透過吳秉駿、戈一平取得2奈米晶片製程機密,還找上另一名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竊取「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的營業秘密資料。智財分署對陳力銘求刑7年、陳韋傑8年8月,時任東京威力的主管盧怡尹因涉嫌滅證,遭起訴求刑1年,另對東京威力再度起訴求處罰金2500萬元。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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