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運動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昱奇,遭楊姓女理專冒名吸金並損害名譽一案,台中地方法院近日作出民事判決,認定楊姓女子侵害姓名權與名譽權,判賠精神慰撫金新台幣50萬元。何昱奇表示,將把賠償金全數捐作公益,以實際行動回饋社會。
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女未經授權私自偽刻何昱奇印章並偽造簽名,製作虛假的運動彩券經銷商合股契約書,對外宣稱自己在運彩公會任職,與何昱奇熟識且共同經營彩券行,自111年5月至113年4月間,藉此招募資金高達4917萬元,並將所得用於地下博弈。
案件因投資人無法取回資金,向何昱奇查證後曝光。何昱奇主張,楊女非法冒用其身分資訊,導致外界誤認其涉入非法吸金,對個人名譽及長期經營的產業形象造成重大損害。
法官審理後認為,何昱奇為維護清白確有對外澄清事實之必要,並考量雙方身分與影響程度,判決楊女應賠償50萬元。另名受害人亦因誤信楊女謊言提告,並獲判賠120萬元。
何昱奇理事長一向積極投入公益,他預告將於29日陪同立委廖偉翔,聯手捐贈1800顆高品質羽球給長安國小羽球隊。在此之前,他已多次配合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立委羅廷瑋及廖偉翔,分別捐贈羽球給南屯國小、大鵬國小、萬和國中及南陽國小等,力挺基層運動發展。
何昱奇強調,提起訴訟主要為維護名譽與釐清事實,並非為個人利益,後續將把賠償金投入公益。未來他將持續監督賠償金落實於公益,確保受損的名譽轉化為對基層體育的支持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