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夫婦29年前在社區電梯前遭2名歹徒持刀狂砍險些喪命,警方只查出其中一名戴安全帽的嫌犯身分,並提供單一照片同時讓受傷夫婦指認,有「單一指認」的程序瑕疵,加上調查局測謊鑑定與圖譜判讀有誤,導致與被害者素昧平生的蘇姓男子蒙冤,因殺人未遂罪遭判刑8年定讞,他為此逃亡25年,遇到兒子過世,只能偷偷摸摸辦後事,直到今天再審才改判無罪。
本案發生在1997年11月27日早上7點多,家住土城的詹先生剛出門等電梯準備上班時遭逢2名惡煞伏擊,其中一人以開山刀砍詹先生的頭部、脖子和左手,詹太太聽到先生哀號而出來阻止也被砍,傷勢同樣集中頭頸等致命部位。夫婦倆在2名歹徒行兇離去後搭電梯下樓,遇到熱心鄰居開車送他們去急診室,到院時已呈現休克狀態,搶救後才撿回性命。
另一名身分不明的嫌犯從未落網,蘇耀輝則遭到殺人未遂罪起訴,2005年最高法院判刑8年確定。他透過提起再審嘗試救濟,去年(2025)10月高等法院認定被害夫婦的指認過程有嚴重瑕疵,蘇耀輝的測謊鑑定亦有誤判,因此裁准再審。
依據裁定內容,當年詹氏夫婦懷疑,因為檢舉社區住戶違建引發官司而結怨,警方找到一名模板工蘇耀輝,認定他就是其中一名戴全罩式安全帽的嫌犯,因接受違建住戶的指示而持刀砍人,但承辦員警只提供蘇耀輝的單一照片作為指認依據,而且沒有隔離詹先生、詹太太,讓兩名被害者一起確認影中人是否為兇手。
蘇耀輝曾接受調查局測謊,依據他回答「不知道誰砍詹先生」、「他沒帶人砍詹先生」、「他不曾以棍棒毆打詹先生」這3個問題時出現情緒波動的反應,判定蘇耀輝「辯稱其未涉本案砍殺案件云云,顯係說謊不實」。但當年負責本案的測謊員忽略一個原則:「涉案相關問題的呈現說謊不實反應至少要有2次以上」,蘇耀輝答題的圖譜膚電反應曲線幅度減弱,並未讓測謊員獲得2次有效圖譜,測謊鑑定圖譜應做成「未說謊」或至少「無法研判」的鑑定結論,顯見測謊員對於蘇耀輝所實施的測謊鑑定及圖譜判讀確有重大瑕疵。
今日再審改判無罪後,蘇耀輝一度激動落淚,他說人生最痛的一件事是2013年6月4日,他的獨子國中畢業去碼頭烤肉,被朋友推下水而身亡,當時他在逃亡,無法送兒子最後一程,冤案加喪子之痛真的很悲哀;後來他找監察院陳情,監委立案調查並建議找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因此他要感謝協會的協助和律師的幫忙,才有今天的結果。
蘇耀輝案義務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常務監事葉建廷表示,此案有重要指標意義,終於再次建立指認、測謊的正當法律程序還有防錯機制,希望未來不要再有像蘇耀輝一樣的冤案;另一名義務律師洪維德說,法官宣判時提及蘇耀輝被司法折磨很久,能在法庭上聽到法官這樣講,他感到非常欣慰,但也希望檢方別再上訴、別再讓蘇先生受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