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日本的京都南丹市的11歲男童安達結希命案,37歲繼父安達優季坦承犯行,被依遺棄屍體罪嫌逮捕。但有日媒指出,由於男童遺體毀損嚴重,恐無法以殺人罪定罪,若僅以遺棄屍體罪判刑,最高刑期只有3年有期徒刑。
日媒
《週刊女性》報導,遭到逮捕的37歲養父安達優季,涉嫌於3月23日早晨至4月13日傍晚期間棄屍,嫌犯供稱將結希送往學校後,將其帶往市內某處勒斃。京都府警於28日將嫌犯帶上車,前往相關地點進行「現地勘驗」重現犯案過程。據調查,結希的遺體除了最終被發現的山林外,可能曾被移動至多個地點,包括案發地點周邊的公廁等。
儘管嫌犯已經供稱勒斃死者,但偵辦過程仍面臨挑戰。法界人士指出,由於安達結希的遺體在被發現時已經嚴重毀損,驗屍過程無法鑑定出確切死因,若缺乏直接證據,如兇器或特定的身體損傷,單憑嫌犯供述要認定「殺人罪」將非常困難。警方此次進行現地勘驗,推測也是為了釐清嫌犯供詞與車輛GPS紀錄之間是否存在矛盾。
安達優季的拘留期限原定於4月26日屆滿,目前已獲准延長10天至5月6日。隨著期限逼近,若屆時仍未掌握足以判定殺人的關鍵證據,法院在認定殺人罪上將持保守態度。
法律專家表示,若最終證據不足,可能會先行以事實明確的「遺棄屍體罪」立案起訴。至於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罪,則需視後續補足資訊而定;若疑點無法消除,可能無法以殺人罪定罪。若僅以遺棄屍體罪判決,最高刑期僅為3年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