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年228連假親臨台北大巨蛋觀賞台日棒球國際交流賽,3名負責維安任務的特勤中心校級軍官賽前場勘時,發現啦啦隊休息室內紙箱裝了多顆簽名球,偷走其中6顆「峮峮」的簽名球,再偷走比賽主辦單位的護照套回去「分贓」,每位軍官2顆簽名球配2個護照套。儘管涉案軍官事後歸還,仍遭檢警法辦,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竊盜罪起訴林姓中校、涂姓少校、江姓少校共3人,其中涂姓少校因為負責分配簽名球和護照套,還多一條贓物罪。
北檢調查,3名涉案軍官分別是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林姓中校編審、國安局特勤中心涂姓少校組員,憲兵指揮部警衛大隊江姓少校組員則是支援特勤中心,均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
3名特勤中心軍官在今年2月27日負責總統臺北大巨蛋看球的維安勤務,當天上午7點47分,他們發現啦啦隊休息室地上放了主辦單位挺悍賽事行銷公司所保管的紙箱,裡面有多顆棒球隊啦啦隊員簽名棒球,由江姓少校下手竊取其中6顆簽名球,裝進涂姓少校的公事包裡面帶走。
江姓少校離去時,在休息室連接前往臺北大巨蛋停車場的門口前方,看到挺悍公司所放置及管領的紙箱,內有大量護照套,決定再度行竊,拿走6個護照套,得手後回部隊分贓,他和林姓中校一起前往涂姓少校辦公室的時候,由涂姓少校負責分配每人2顆簽名球、2個護照套。
本案由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偵辦,國安局以自檢函送北檢,檢察官謝仁豪偵辦,認定3名涉案軍官《刑法》第134條、第320條第1項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竊盜罪嫌;涂姓少校另犯贓物罪嫌,均提起公訴。
江姓少校在3月3日將6顆簽名球、2個護照套繳到信義分局,已經還給挺悍公司,至於另外4個未繳回的護照套,檢方請法院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