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方澳大橋斷裂奪命案二審結果出爐!這起2019年震驚全台的重大公安事故,釀成6名外籍漁工命喪橋下,如今歷經多年司法攻防,高等法院30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相關工程人員仍須入獄服刑,至於港務單位主管則維持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案情,事故發生於2019年10月,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突然斷裂坍塌,橋體瞬間崩落砸向橋下漁港,多艘漁船遭壓毀,當時正在船上作業的外籍船員根本來不及逃生,最終造成6人罹難、另有多人輕重傷。死者均為受困船上的外籍漁工,事故畫面曝光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檢方追查發現,事故與橋梁維護與施工品質疑有重大瑕疵,進一步將施工廠商林姓負責人、工地主任吳男、吊索廠商邊姓副總兼現場負責人,以及監造單位陳姓負責人等4人,依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另將蘇澳港營運處方姓、黃姓經理一併列為被告。
一審由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定4名工程相關人員確有過失,分別判處1年6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至於2名港務單位經理,則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審酌全案證據,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相同刑度與無罪判決。
此外,檢方另查出橋梁檢測資料疑似造假,將負責檢測的健行科技大學前教授陳明正與協助作業的張姓女學生,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該部分案件已經定讞,法院判處陳男1年6月徒刑、張女1年2月徒刑。
這起重大橋梁事故不僅重創台灣公共工程形象,也凸顯橋梁維護與監督機制的漏洞。隨著二審結果出爐,相關刑責雖已初步底定,但社會對於公共安全責任的檢討,仍未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