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美國、以色列2月28日聯手攻擊伊朗以來,對伊朗的軍事行動迎來所謂的「60日期限」,有美國官員聲稱,根據1973年《戰爭權力法》(the War Powers Resolution, 又稱戰爭權力決議)規定,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結束。然而,川普政府對於到底該如何解讀《戰爭權力法》,內部似乎出現分歧,甚至有各說各話的情況發生。
綜合外媒報導,美國憲法規定,軍事權力由國會、總統共同行使,但到了20世紀70年代,國會開始關注總統未經授權就使用武裝部隊的問題,所以在1973年,美國從越南撤軍後,國會就頒布了《戰爭權力法》,為立法部門應對相關情況建立預防機制。
由於美以2月28日對伊朗的聯合空襲,事先並未獲得國會批准,依法總統必須在武裝部隊投入敵對行動後的48小時內通知國會,川普也在3月2日這麼做了,開啟新的「60天」倒數計時,這個期限將於美國當地時間5月1日結束。如果國會在期限屆滿時,仍未宣戰或授權使用武力,則總統必須將美軍撤出敵對行動。
共和黨籍的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強森(Mike Johnson)週四被問到60天期限時,聲稱國會沒有必要對川普政府在伊朗的軍事行動發表意見,因為美國目前「沒有處於戰爭狀態」,而是竭力斡旋和平,維護荷姆茲海峽的治安。
1位白宮高級官員告訴美媒《NBC》,政府和國會領導人正在「積極討論」如何處理《戰爭權力法》中規定的60天要求。
週四在參議院聽證會上,美國國防部長(亦稱戰爭部)赫格塞斯(Pete Hegseth)表示,會尊重白宮和白宮法律顧問的意見,但他個人認為,美伊停火期間,這項「倒數計時器」可以暫停計算。
民主黨人則痛斥赫格塞斯的論點不合法,強調停火不代表就沒有敵對行動,比如動用美國軍隊封鎖所有進出伊朗的通道就是,質疑川普政府是明知自己面臨「60天期限」的法律問題,所以才試圖找理由想解決,並否決了一系列由民主黨提出的、旨在停止戰爭的決議。
分析認為,距離美國2026期中選舉越來越近,伊朗戰爭問題懸而未決,不穩定的油價推升了生活成本,也讓美國民眾越來越不滿,《路透社》和易普索(Ipsos)本週公布的一項民調顯示,美國只有約34%的人支持與伊朗的衝突。
耐人尋味的是,有關伊朗60天期限的辯論,也讓人想起2011年利比亞衝突期間,國會與白宮之間的摩擦,當時的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堅稱美國的介入,如提供情報、為盟軍飛機加油等等,並未達到《戰爭權力法》規定的「敵對行動」的程度,引發共和黨人嘩然,時任眾議院議長的博納(John Boehner)表示:「我們正在參與向格達費住所投擲炸彈的行動...說我們沒有身處敵對行動之中,這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原文連結:
A deadline for Trump to end the Iran war is looming. He may seek to get around it
House Speaker Mike Johnson says the U.S. is 'not at war' with Iran as White House approaches 60-day deadline
Pentagon calls timeout on War Po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