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局遭控以考績霸凌基層 警局:若有疑義可提救濟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今(4)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控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以不當方式操縱考績,形同對基層員警進行職場霸凌(圖/記者鄧力軍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2026-05-04 16:08:49
台中警界爆發考績爭議,「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今(4)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控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以不當方式操縱考績,形同對基層員警進行職場霸凌;對此,台中市警局則強調,一切考績評定均依法辦理,若當事人有疑義,可循正式管道提出救濟。


由「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共同舉辦的記者會指出,該會常務理事施嘉承因遭主管給予不符事實的平時考核分數,最終被列為丙等考績,質疑此舉違反「客觀考核原則」,更直指這類違法考績已構成職場霸凌。主辦單位認為,現行制度下公務人員面對不合理考核缺乏有效保障,也凸顯公部門霸凌防治機制不足。


該團體進一步指出,台中市警局考核依據的「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法律地位不明,且長期遭批評缺乏明確標準與救濟機制,甚至包含「家庭訪問調查」等可能涉及隱私侵害的內容。他們並引用相關案例指出,已有保訓會見解認為,若僅以列管輔導為由給予丙等考績,恐屬違法。


主辦單位也質疑,警察機關可能針對列管輔導人員給予不利考績,甚至涉及政治力介入,並提及近期台中市警局分局長調動及施嘉承過去遭調職經驗,認為整體考核制度恐淪為監控基層與施壓工具。

記者會提出三項訴求,包括:
1. 撤銷違法考績。
2. 嚴查並咎責以不合法考績霸凌事件。
3. 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對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回應表示,員警考績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程序合法,並經審議機制完成評定。警局指出,若當事人對結果有異議,可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出復審等救濟途徑。至於外界關注的職場霸凌指控,警局表示,將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調查釐清,並視當事人意願,提供申訴協助、諮詢及必要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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