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及台電從去年開始評估第二核電廠、第三核電廠重啟,並近期也在討論再購買核三廠燃料棒。但外界指出,台電2021年才用40億元將核四燃料棒全數運回美國,如今又打算花錢買燃料棒,挨批浪費。台電今(6)日澄清,核電廠機組均屬於量身訂做,核四與核三燃料棒無法通用,更強調核四燃料棒運回美國,每年可以省下1.5億元儲存費用。
經濟部也在臉書表示,「就像Gogoro的機車電池不能跟光陽Ionex的機車電池交換用,核四的燃料棒也不能給核三用」,藉此解釋差異。
台電過去表示,立法院2018年1月30日三讀通過、需於2020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的決議辦理,並且在2021年3月台電公司已完成全部燃料棒送往美國處理。
然而,過去推動非核家園的政府,從去年開始評估重啟核電廠的可能性,並傳出核三廠燃料棒目標在2028年底前再次進口燃料棒。審計長陳瑞敏5日指出,當年燃料棒價值約80億元,如今核三卻計畫再購入新燃料,坦言台電應針對相關流程與決策加以改善,「當然政策的問題也有,但是管理的問題也有。」
台電今日回應,每座核電廠燃料棒都是客製化規格,不同核電廠機組無法通用。核三廠採壓水式反應爐,核四廠則為沸水式反應爐,反應爐樣式不同,所使用的燃料棒規格及配置當然也不同,且燃料棒專利分屬不同公司,無法互相通用。因此,即使核四燃料棒沒外運,也無法移至核三廠使用。
台電進一步說明,依立法院決議,核四燃料棒自2018年起分批外運,並於2021年全數運出。外運存放國外原廠的貯存費用約每年1.5億元,而續存核四廠內之警力維安及國內外核子監管機構檢查費用每年需3億元以上,亦即外運每年可省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