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報了沒?申報扶養先確認這些條件 網路申報流程一次看

▲5月報稅了,在申報扶養時,記得先確認是否符合這些扶養條件。(圖/財政部提供)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6-05-08 11:27:49
5月報稅沒?114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6月1日止,許多人都會申報扶養親屬,財政部提醒,申報時記得先確認是否符合扶養條件,網路申報也很簡單,若要新增受扶養親屬,可直接列報者免附文件,須符合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須附文件,而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必須連續2年 被列報扶養 ,第3年起才可於系統查到資料,免再自行新增。

財政部指出,今年綜所稅申報扶養親屬,記得先確認是否符合以下扶養條件:
1、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
▪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60歲:須符合無謀生能力
若兄弟姊妹2個人以上在同一年度內輪流扶養直系尊親屬時,應由兄弟間協議其中一人申報扶養,不可以重複。

2、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3、其他親屬或家屬(伯、舅、姪、甥、孫等)
▪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
▪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
所謂「無謀生能力」主要有下列4種情況之1:
1、因身體、精神及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2、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3、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4、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114年度所得額不超過每人基本生活費21.3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列報受扶養親屬 是否應以同居為條件
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戶籍,也不須同居在一起,只要有扶養的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但是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的時候,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與納稅義務人雖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同居一家且確受扶養。

確定符合扶養條件後 網路報稅如何操作
登入申報系統後,不同意稅額估算表按「編修資料」自行新增受扶養親屬,填妥基本資料後,須執行親屬的身分驗證(手機3選1、電腦6選1),才能下載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如確定受扶養親屬無任何所得及扣除額,可僅填寫基本資料,免稅額會自動計入。

▲網路報稅,申報扶養親屬準備好親屬身分驗證工具。(圖/財政部提供)

新增受扶養親屬後 要不要檢附證明文件
財政部說明,可直接列報者,免附文件;須符合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則須附文,如需檢附證明文件,申報資料上傳後會有「申報附件上傳」按鈕,手機可拍照直接上傳約5至7張;張數較多建議掃描PDF檔上傳。

去年報過扶養 為何今年系統無資料
財政部指出,考量實務上常有祖父母、父母及兄弟姊妹被家人共同扶養而協議其中一人報扶養的情形,因此,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 必須連續2年 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第3年起才可於系統查到資料,免再自行新增。

▲申報扶養,網路報稅自行新增方式說明。(圖/財政部提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