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勇士隊球星史蒂芬·柯瑞(Stephen Curry)質疑NBA薪資制度,認為球員應獲得球隊股權以分享市值成長紅利。然而,現行規則卻成為這項訴求的最大阻礙。去年
國家籃球協會球員協會(NBPA)執行長米歇爾·羅伯茨(Michele Roberts)對此曾經給出解方,直言球員渴望成為聯盟的股權合夥人,並預計在下一輪勞資談判中爭取此權利。
私募股權能買 球員卻不行?
NBA球隊價值在過去幾年瘋狂飆升。以密爾瓦基公鹿隊為例,2014年的成交價為5.5億美元,如今估值已高達18.6億美元。柯瑞也指出,勇士隊市值已突破110億美元,聯盟整體的價值增長甚至是球員薪資升幅的10倍。
羅伯茨指出,雖然現行勞資協議(CBA)規定球員獲得約50%的聯盟收入,且薪資上限也隨之提高,但薪資的成長速度遠遠趕不上球隊價值的飛漲。她更直言,當聯盟放寬規則允許機構投資者或私募股權基金入股時,球員會感到極度不平:「球員會苦澀地抱怨,是我們創造了財富與價值,為什麼私募股權的人可以進場,我們卻不行?」。
現行規則的死穴 利益衝突與薪資上限規避
目前CBA嚴格禁止現役球員持有球隊股份,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以及規避薪資上限。若頂級球星能透過股權獲利,球隊可能以此作為變相薪資,打破聯盟的競爭平衡。
更好的解法?工會提出兩大建議
儘管存在利益衝突的疑慮,羅伯茨認為仍有結構化的方式可以解決。她提出了兩項具體建議,作為重新分配紅利的可能方案,首先與其讓個人球員持股,不如將股權授予球員公會(NBPA)。雖然這不會直接讓個別運動員領到支票,但能讓公會擁有更多資源來支持球員及其社群。這不但是一種折衷方式,也可能可以更好地保重球員權益。
另外,採用類似一般企業常見的「員工認股權」結構。透過非傳統的股權共享方式,讓球員能參與球隊估值成長的紅利,同時避開直接所有權帶來的爭議。羅伯茨強調:「我們有機會討論並解決我認為系統中存在的不平等現象。」。隨著下一輪勞資談判的逼近,柯瑞所點燃的這把火,極可能促使NBA在未來走向「球員即合夥人」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