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8)日預告外送員專法3子法,涵蓋外送員基本報酬、派單原則、被消費者棄單報酬計算等。對此,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今受訪表示,子法大致上都是符合工會期待,但仍認為,停權申訴應該要有明確的違規樣態及時間,並呼籲平台業者不應把將專法作為不合理漲價的擋箭牌。
外送員專法今年7月21日施行,勞動部於今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3個子法,給予更細部規範。
取消訂單不白跑 採取計時報酬
陳昱安說,專法及子法都是有與平台業者有密切的討論,因此大致上都符合工會。
但他也提到外送員每天可都要送幾十單,但針對外送員被停權的申訴,若是沒有明確寫出違規樣態以違規時間,恐會導致外送員申訴時有窒礙難行部分,希望後續子法可以再納入,補充若標記到時間擔心可能會違法《個資法》,那至少要把日期納入,方便外送員確認當天違規情況。
另外,據《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如訂單未完成是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情形,如客戶、店家自行取消訂單,那麼外送平台仍必須計算報酬,但不用達到每單45元標準。
陳昱安表示,這也是外送員專法討論重點之一,平台起初是希望給予固定費用,但考量到取消訂單樣態很多,可能是接單沒多久就取消、到店家才取消,或是快送到客人才取消,因此主張要用計時,也願意接受可以沒有每單 45 元的基本費保障。
專法上路轉嫁消費者?外送工會喊不合理
至於外界擔心外送員專法通過後,平台會將相關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蘇柏豪回應,平台主張外送員時薪高達 270 元,認為平台一定會拿這個當作漲價理由,強調專法是保障平台、店家、消費者以及外送員,覺得消費者不用太過於擔心;假設今天平台真的是無預警漲價、漲幅太多,那就勢必是給其他的平,有更多可以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