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勝科海事船廠發生連環偷拍事件,一名26歲馬來西亞籍男子在男廁內多次偷拍他人如廁畫面,最終被判入獄六週。案件再度引發社會對職場與公共空間隱私安全的關注,專家提醒,偷拍與影像性犯罪屬嚴重刑事罪行,受害者應及時報案並尋求支援。
根據新加坡電視台《亞洲新聞台》報導,26歲被告拉加萬(Jathavaram Ragavan)承認犯下偷拍,另外兩項相關罪名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報導指出,該名被告在一個月內連續偷拍四名男子,其中其中一名受害者因身分保護令,媒體不得公開姓名,其餘三名受害者身份未明。
根據當局調查,在今年1月26日早上,拉加萬進入位於大士的勝科海事船廠男廁,而在看到同事進入廁所隔間後,便進入相鄰隔間,將手機鏡頭伸向隔間下方偷拍,且在同事發現並大聲呼救後,隨即逃至員工餐廳佯裝無事。
當事人事後在船廠的員工餐廳找到被告並要求查看手機,並在檢查後赫然發現,手機內還存有另外三段於同月拍攝的偷拍影片,而在得知警方將介入調查後,被告刪除了所有四段偷拍的影片試圖滅證,法院也指出由於影片已被刪除,無法確定受害者的私密部位是否被拍攝,或其隱私遭侵犯的具體程度。
報導最後也提到,該名嫌犯被捕後隔天獲准保釋,而依新加坡法律,偷拍侵犯隱私罪最高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刑罰的組合,最終法院判處被告入獄六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