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年推動「以日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申請情況持續升溫,截至4月底累計已突破1.8萬件,其中近4成選擇以日為單位請假,男性勞工參與度也明顯提升,4月申請人數較3月大增近5成。配合政策的雇主,最高還可申請3萬元獎勵金。
勞動部指出,修正後的《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開放家有3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可在2年內申請合計30日、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育嬰留停。申請期間可領取6成育嬰留停津貼,加上政府補助2成薪資,等同可獲得約8成薪資保障。
統計顯示,4月彈性申請案件占整體39.3%,顯示短期育兒照護需求增加;其中男性申請人數達1916人,高於3月的1281人,月增約50%。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分析,新制證明了制度的彈性化能有效提升男性投入家庭照顧的意願。未來也研議放寬限制,包括提高適用子女的年齡上限。
為鼓勵企業支持育兒友善政策,政府同步推出「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凡僱用員工未滿30人的企業(不含公家機關及國營事業),員工每請1天彈性育嬰留停,雇主即可獲得1000元獎勵,每名子女最高補助30天、共3萬元,並採按季撥付方式辦理。
勞動部也提醒,「以日申請」屬於育嬰留職停薪制度,與一般家庭照顧假不同。育嬰留停期間不列入工作年資計算,但可獲政府薪資補助;至於家庭照顧假或事假是否給薪,則仍由雇主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