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臺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醫師涉嫌容許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代刀」案件,13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醫師法》及詐欺取財等罪,起訴2名資深醫師及3名醫材廠商從業人員。檢方痛批,被告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違法模式,嚴重危害病患安全與醫療信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今年1月接獲台中市衛生局告發,指稱中榮神經外科手術疑有不具醫師資格者非法執行醫療行為。檢方隨即指派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結合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展開調查,透過調閱手術錄影、手機通聯紀錄、病歷、健保申報資料及醫院排程等證據,逐步還原案情。
起訴指出,涉案的楊姓及鄭姓醫師,分別擔任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及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竟為了貪圖便利並維持與醫材廠商合作關係,在執行脊椎內視鏡與融合手術時,容許3名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業者進入手術室,甚至直接執行電燒止血、夾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檢方認為,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與不可逆風險,相關行為已嚴重侵害病患生命安全與醫療品質,更踐踏醫療倫理。
檢方調查,涉案人員明知手術實際由無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卻仍隱匿「廠商代刀」事實,藉由不知情院方承辦人員向健保署申領診察費與手術費;此外,也未向病患說明實際執刀者身分,使病患誤信手術均由合格醫師親自進行,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檢方統計,5名被告涉案犯罪所得合計約新台幣196萬7039元。
檢方進一步指出,涉案醫材公司為確保醫材銷售利益,由業務人員直接代替醫師執行手術勞務,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醫師,形成醫療與商業利益掛鉤的違法結構。其中,楊姓醫師過去曾因執行醫療業務涉及詐欺案件獲緩起訴,如今再涉本案,檢方認為其法治觀念薄弱、犯罪情節重大,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至於3名醫材從業人員,檢方指出,雖明知不具醫師資格仍非法執行醫療行為,但部分被告已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因此請求法院量處適當刑責。
台中地檢署強調,醫療手術攸關民眾生命健康,絕非商業利益交換工具,任何醫師若為圖方便、追求利益,容許無資格人員介入核心醫療行為,都將嚴重破壞醫療制度與社會信任,檢方將持續嚴辦此類案件,以維護全民就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