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南華街一處民宅4樓,因住戶長期瘋狂囤積雜物,導致樓梯間與逃生通道受阻,垃圾多到連大門都關不上,更引來滿屋蚊蟲、老鼠與撲鼻惡臭,鄰居崩潰多次檢舉。市府雖於3月底進行聯合稽查,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開罰、限期4月30日前改善,但屋主雖爭取展延兩週卻仍毫無作為。
▲桃園市南華街一處民宅4樓,因住戶長期瘋狂囤積雜物,導致樓梯間與逃生通道受阻,垃圾多到連大門都關不上。(圖/市府提供) 桃園首例「強制清除」!蘇俊賓:餘7案進行查證及稽查輔導
桃園區公所今(15)日會同環保、消防、衛生等跨局處單位現場勘查,確認毫無改善後,祭出《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進行強制清除,成為桃園首例。環保局動員20多人,耗費整天清出高達17台回收車、約17噸的垃圾山,清運費後續也將依法向該住戶索賠。
桃園副市長蘇俊賓表示,目前各區公所接獲近30件囤積物陳情案,其中有14案當事人已經處理或經勸導改善完成、7案持續清理中,其餘案件也陸續進行查證及稽查輔導,若未於限期內改善完畢,市府也將依法強制介入清理。
蘇俊賓指出,這類囤積戶往往是都市髒亂、傳染病以及消防的破口,除了影響消防安全,常常也衍生蚊蠅蟑螂與鼠患,有高度的環境衛生與傳染病散播疑慮。中央針對私領域囤積雜物並沒有明確規範,家戶外先前只能先用廢棄物清理法及傳染病防治法處理。另外一旦發生火災,將大幅增加搶救困難與危險性,今年初基隆才發生消防人員救災殉職案例。
蘇俊賓提到,除了多次呼籲中央修法,桃園也必須靠自己,依據新訂定的自治條例,透過跨局處稽查認定,要求囤積戶自行清除,但強制排除前也會先行由社工或醫師前往訪視輔導,實在溝通無效後,經區公所與環保、衛生、消防及建管處單位共識決議,再行啟動強制排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