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離岸風電近期壞消息頻傳,媒體報導,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和泰國國家石油旗下所屬的能源公司(GPSC)將出售台灣彰芳暨西島風場,被認為是打算退出台灣。但能源署澄清,彰芳暨西島風場已經取得電業執照,而個別風場股權轉換屬於常見商業模式,強調CIP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都有所投入,也並未收到該公司撤離台灣訊息。
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位於台灣彰化外海,於2018年經濟部能源局離岸風電遴選中獲配 600 MW 併網容量,並在2020年2月完成融資到位、正式進入建設階段,於2024年完工,提供相當於台灣65萬家戶所需用電之潔淨能源。
據《經濟日報》轉譯《彭博社》報導,CIP和GPSC正與財務顧問洽談出售彰芳暨西島離岸風電場,市場估計該案場若包含債務計算,整體估值可能達數十億美元;現階段 CIP 持有多數股權,GPSC 則持股約 25%,報導解讀疑似「離岸風電大撤退」。
能源署表示,彰芳暨西島風場已經取得電業執照,針對個別風場股權轉換,應該詢問個別風場開發商,目前能源署並未獲得相關資訊。
完工後出售風場 能源署:正常商業模式
能源署也進一步解釋,CIP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階段(3之1)、第二階段(3之2)都有投標風場,3之1渢妙1風場,融資已經到位,現正施工;3之2的渢妙2風場則正在進行融資規劃;3之3期部分,CIP也已經參與多場說明會,正積極做投標規劃,因此「並不是有什麼狀況」。
而完工風場後續有股權轉移,都屬於正常商業模式,包括風睿能源(SRE)的海洋風場也曾在完工後進行股權轉換。
據悉,大部分風場在開發商完工後,不會選擇「細水長流」地透過躉購費率回本,而是選擇直接出售給需要綠電的業者,讓資金快速回歸,再投資到下個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