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 20 張同號發票在不同人手上!新北市一間小吃麵店近期因店內系統出錯,重複開立多張「相同字軌號碼」的電子發票給不同客人。店家發現問題當下,除了立刻請資訊廠商修復外,也同步在社群網路上發布公告,懇求客人協助將開錯的發票拿回店內作廢重開,無奈最終仍有約 20 張發票行蹤不明,讓店家在開獎前面臨賠償 2 億元的潛在風險。
一組號碼重複開 20 次!若中特別獎店家恐慘賠 2 億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期分享一則宣導案例,轄區內一家麵食小吃店因發票系統發生故障,在 3 至 4 月期的一天內,不慎開出多張「
字軌號碼完全相同」的發票。雖然店家察覺後馬上通報國稅局,並試圖在社群上發文尋回這些發票作廢重新開立,但至今仍有大約 20 張無法追回,散落在不同客人手中。
隨著財政部即將在 5 月 25 日開出 3、4 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一旦這組重複的號碼幸運對中特別獎 1,000 萬元,店家最高可能得賠付高達 2 億元的溢付獎金。
▲稅務機關強調,發票開錯並不會損害消費者的兌獎權益,只要民眾手持的發票符合給獎規定,依然能夠順利領取獎金。(圖/記者潘毅攝) 消費者兌獎權益不受損!重複獎金由店家認賠
稅務人員表示,發票開錯並不會損害消費者的兌獎權益,只要民眾手持的發票符合給獎規定,依然能夠順利領取獎金。然而,因
為店家重複開立發票,導致代發獎金單位多付出的獎金,依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 15 條之 1 的規範,該筆溢付的款項應由該營業人負責賠償。
針對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重複開立且無法收回作廢的情況,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8 條,原本可處以銷售額 1% 的罰鍰,金額介於 1,500 元至 1.5 萬元之間。不過,考量到該店已經主動向國稅局報備,符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16 條第 5 款的免罰規定,因此得以免除罰款,但此豁免條款一年內僅限適用 3 次。
財務會計專家分析,若5月25日開出的中獎號碼真的與這20張發票吻合,後續仍需深入調查系統當機的原因,釐清究竟是軟體廠商的責任、人員操作不當還是合約內容的規範,才有空間進一步討論如何分攤這筆賠償金。不過在實際開獎之前,這家小店仍須先承受賠償高達2億元的潛在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