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僅 6 歲的女孩在父親過世後,繼承了約 1,500 萬元的遺產,原以為能支撐未來的教育費用,不料卻收到國稅局高達 5,000 萬元的遺產稅單。這種「繼承越少、繳稅越多」的荒謬現象,全因《遺產及贈與稅法》中的一項爭議條文。所幸,憲法法庭一項關鍵判決,救了那名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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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的噩夢:為什麼繼承 1500 萬要繳 5000 萬? 這起案件的爭議點在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第 1 項。根據該法規,
受贈人在被繼承人(父親)死亡前 2 年內受贈的財產,必須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
在本案中,父親在
病逝前曾將大筆財產(約數億元)贈與配偶(女孩的繼母),這筆贈與在法律上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然而,這筆巨款早已由繼母領走,女孩實際領到的僅有父親留下的 1,500 萬元。
但國稅局將贈與繼母的財產併入計算後,算出總遺產稅高達 5,000 萬元。由於女孩是法律上的繼承人,竟變成了要拿「
領到的 1,500 萬去繳 5,000 萬的稅」,還倒欠國家 3,500 萬元。
▲遺產變債務!小女孩雖繼承 1,500 萬遺產,但因父親生前大筆贈與併計,導致被課徵高達 5,000 萬元的遺產稅。這種「繼承越少、繳稅越多」的噩夢,曾是不少家屬的法律枷鎖。(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
律師點出關鍵:大法官終結「不公平稅制」 蘇家宏律師分析,過去這種案例常讓繼承人陷入絕境,除非選擇拋棄繼承,否則可能會背負一輩子的債務。大法官在「113 年憲判字第 7 號」判決中明確表示,
該條文未考慮到「繼承人是否真的有拿到那筆錢」,導致稅額超過實際繼承所得,違反了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與生存權。
大法官裁定要點:
- 違憲認定: 現行條文將被繼承人贈與配偶的財產併入計算遺產稅,卻由其他未受贈的繼承人(如子女)負擔全數稅款,缺乏合理性。
- 救濟方向: 繼承人負擔的遺產稅,應以其「實際繼承到的財產比例」為限,不能讓後輩為了繳納「看得到吃不到」的遺產稅而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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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影響:法律不再只顧「拔鵝毛」 這項判決至今仍是法律界的指標。網友紛紛表示:「這是真正的正義」、「大法官救了那個女孩的人生」。律師提醒,雖然判決已出爐,但民眾在辦理繼承時,
仍須主動釐清被繼承人死前 2 年內的贈與流向,若遇到類似「稅比遺產多」的狀況,必須及時主張憲法判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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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繼承前務必做好財產清查 雖然有了救命符,但法律程序仍須謹慎。蘇家宏律師建議:
- 清查死前 2 年贈與: 透過國稅局調閱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單與贈與紀錄,確認是否有併入計算的財產。
- 評估限定繼承與違憲樣態: 雖然法律現已改為「限定繼承」,但稅務部分仍需律師協助,比對個案是否符合大法官判決的違憲保護範疇。
這名 6 歲女孩在關鍵判決的守護下,終於不必面對「一繼承就負債」的困境。這起判例不僅救了一個人,也為台灣遺產稅制的公平性奠定了穩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