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昨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將推出18項措施,當中包括0到18歲每月5000元的成長津貼,針對領取資格,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8)日說明,若年滿18歲要領取,一定要有2大條件,包括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設籍。若長期不在國內則不會有相關資格。
總統府昨天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18項措施,其中0歲至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新台幣5000元,第一階段0歲至未滿6歲全額撥給家庭自由運用;第二階段6到18歲一半自由運用、一半進入兒少成長津貼專戶,由國家提撥預存、管理投資,保底2年期定存利率。
石崇良今日下午說明,因為這是預存的概念,到了18歲才可領取,中間可能會有較大變化。他表示,若兒少等到年滿18歲要領取,一定要有2大條件,包括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不可以;還有長期不在國內也沒有資格,必須在台灣設籍。
衛福部社家署長周道君也說,對照現行已經持續在發放的育兒津貼規定參考,規定是要在台灣領有戶籍,或要有戶籍登記。
周道君提到,就目前不管是「兩岸條例」或移民署相關作業規定,都要經過一定流程、且要取得身份,都有相關配合規定,這部分都必須要都符合之後,才有可能取得現行的育兒津貼,未來在成長津貼部分,也會參考以往育兒津貼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