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薔薔的妹妹林嘉珍,被中國同性妻子「阿順」控訴騙婚騙孕,甚至爆料自己剛生完小孩就被趕出家門,且不讓自己看小孩,讓阿順非常痛苦。不過根據了解,在台灣同性婚姻生殖的法律中,因為不適用「婚生推定」,只有阿順能夠直接拿到親權,薔妹需要另外收養才能夠幫小孩在台灣報戶口,但因為中國不接受同性婚姻,兩人的婚生子女是不被認可的,前後兩難的情況下,使得小孩現在處於幽靈戶口中。
薔妹、阿順小孩不能報戶口!同婚法律解析
不少人好奇,薔妹和阿順早已完成同性婚姻登記,孩子又是在結婚期間出生,為何寶寶無法取得台灣戶籍和國籍,關鍵就在於台灣現行制度中,同性婚姻並不適用異性婚姻的「婚生推定」原則。
所謂婚生推定,是指異性夫妻在婚姻關係間所生的孩子,法律上會推定為夫妻雙方的子女,因此父母雙方自動擁有親權。但在同性婚姻中,法律仍以「分娩事實」作為親子關係認定基礎,也就是說,因為孩子是阿順生的,薔妹跟孩子即使有血緣關係,也必須透過收養程序,才能取得法律上的父母身分。
而阿順與薔妹之間的問題並沒有那麼簡單,由於孩子是中國籍的阿順生下,因此法律上首先認定阿順為母親,薔妹若要取得法律上的親權,必須完成收養程序,然而中國目前並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薔妹無法被證明為孩子的媽媽之一,使得案件更加複雜。
台灣雖然開放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即便配偶來自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仍可在台灣完成婚姻登記。但婚姻成立並不代表親子關係成立,使得兩人的小孩出生至今還是幽靈戶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