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前董事長、新潮流大老吳乃仁,因涉及台糖土地出售案遭法院認定背信罪成立,不僅曾入獄服刑,後續民事賠償責任至今仍未完全履行。由於相關債務累計高達約1.7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3)日依台中地方法院囑託簽發拘票,將拘提吳乃仁到案,並解送台中地院處理;不過最新消息指出,北院目前並未拘提到吳乃仁。
吳乃仁曾入獄服刑近8個月 民事求償累計達1.7億元
案件起源於2003年吳乃仁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涉嫌接受前立委洪奇昌請託,以低於市場價格出售台糖土地給春龍開發公司。經多年司法審理後,台中高分院於2014年依背信等罪判處吳乃仁9個月徒刑定讞,春龍開發總經理潘忠豪則被判刑8個月,洪奇昌獲判無罪。吳乃仁於2014年5月入監服刑,並於2015年1月刑滿出獄。
除了刑事責任外,台糖公司也透過民事訴訟向相關人員求償,法院最終判決吳乃仁與春龍開發等人須共同賠償台糖約1.1億元,若加計利息及相關費用,總金額已累積至約1億7000萬元。
然而近年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多次公開質疑,吳乃仁長期未清償相關債務,卻仍被拍到搭乘名車、出入高檔餐廳,批評其「欠國庫鉅款卻賴著不還」。
台北地院簽發拘票 將解送台中地院
為追討國家資產,法院近年持續執行相關強制執行程序,2024年12月,台北地院受台中地院囑託,率先扣押吳乃仁約1700萬元資產。台糖公司則表示,先前已陸續追回約700萬元款項,並於2024年底及2025年初再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同時調查吳乃仁等債務人的財務狀況與可供執行財產。
據了解,由於強制執行程序持續進行,台北地院今日已正式簽發拘票,對吳乃仁實施拘提,預計將解送台中地院歸案,不過北院目前並未拘提到本人。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21條規定,若法院認為債務人有到場必要,可依法實施拘提;此外,若債務人經合法通知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且有事實足認有逃匿之虞,法院亦得簽發拘票進行拘提,以確保強制執行程序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