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打擊毒駕,
衛福部今(4)日擬修法鎖定
電子煙祭出
持有罰10萬重罰,引發熱搜關鍵字「電子煙不能抽了嗎」再度竄升。究竟出國旅遊帶回新型菸品會如何遭重罰?它與部分開放的
加熱菸差別在哪?以下透過
菸害防制法最新規範為您一次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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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帶回最高重罰500萬
這波修法再度喚醒國人最容易踩中的海關地雷。許多民眾出國去日本、東南亞旅遊,常在當地商店看到外型精美的各式新型菸品,誤以為買給自己抽、或當成伴手禮親自帶回台灣並不違法。
衛福部國健署對此發出強烈警告,依據現行
菸害防制法規定,不論是從境外購物網站郵寄、或是出國旅遊親自攜帶入境,單純就
電子煙或未經核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而言,通通都屬於違法輸入商品。一般民眾(非製造輸入業者)只要被海關查獲攜帶入境,最高可依法重罰新臺幣500萬元。過去已有無數旅客因此在機場吞下天價罰單,出國時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台北關海關查獲旅客自海外非法攜帶入境的未審核通過加熱菸菸彈。衛福部提醒不論是電子煙或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產品皆不得帶回台,若經查獲依現行菸害防制法最高可重罰500萬元,未來更研擬祭出持有罰10萬重懲。(圖/基隆市衛生局提供) 🟡
電子煙從未合法不要再抽
隨著修法消息曝光,許多網民紛紛搜尋電子煙不能抽了?事實上,
電子煙在台灣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菸害防制法早於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時,就已經明文全面禁止
電子煙等各式類菸品。
新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地點使用,違者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而在網路、實體店面販賣或展示者,更可開罰20萬至100萬元。換言之,它並非現在才被禁抽,而是一直以來都屬於違法商品,本次修法只是進一步將處罰雷達擴大延伸至單純持有。
▲電子煙(圖)全面禁用!國人務必看清楚法規,它在台灣從未合法。衛福部擬修法祭出持有罰10萬重罰,切勿與合法加熱菸混淆。(圖/取自Pexels) 🟡 打擊毒駕擬祭持有罰10萬
針對毒駕氾濫問題,交通部今日表明將結合跨部會推動全面重罰,不僅二度毒駕罰鍰累加無上限、直接沒入車輛,更增訂同車乘客連帶處罰責任。在源頭管理方面,
衛福部指出,現行法律雖已禁止使用與販售,但對於單純的「持有行為」仍缺乏明確的管理機制。
為此,
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納入重點修法方向,規畫採分級處罰架構。未來法案通過後,查獲持有者除了依法沒入載具外,最重恐將面臨
持有罰10萬(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的行政裁罰,全面堵死毒品載具防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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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與電子煙差別解析
許多民眾常將兩者混為一談,長久以來存在不少迷思,但依照現行法規,政府對其採取「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有條件管制」的雙軌制。
- 電子煙(全面違法):透過電子元件加熱煙油液體(多含丙二醇、甘油、化學香料或合成尼古丁)产生霧氣。因成分可任意添加,國內外已查獲多起混入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成分的案例,這也是本次重懲毒駕的箭靶。
- 加熱菸(有條件合法):原理是以300至500度的低溫加熱真實菸草專用菸彈釋放尼古丁。自2025年10月11日起,經國健署審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加熱菸品牌與特定組合元件,已可在台灣合法販售與使用。未通過審查的品項則依舊違法。
▲加熱菸採有條件管制,通過衛福部審查才合法。看清菸害防制法規定,切勿與禁絕且擬持有罰10萬的電子煙混淆。(圖/NOWNEWS 資料照) 🟡
電子煙健康危害含致癌物
國民健康署強調,世衛組織已證實任何形式的類菸品皆對人體有害。食藥署過往抽驗便驚人發現,
隨機抽驗品項中100%含有國際癌症研究署歸類為1級致癌物的甲醛,90.3%含有引發呼吸道刺激的乙醛。
此外,補充液尼古丁濃度極高,
極易引發成癮與急性中毒;且其內建鋰電池若受損或充電不當,國外亦頻傳自燃爆炸導致重傷的公安事故,因此目前均已禁止託運及在飛機上吸食。更危險的是,因
煙油載具常被不法分子私自添加毒品成分,嚴重戕害使用者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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