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點名台灣未禁止「強迫勞動產品」 貿易署提將修法

▲USTR 報告中明載,台灣似乎正採取步驟履行有關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的承諾,但目前在法律上未禁止這類產品。(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2026-06-04 17:47:38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2日聲明,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認定全球60國未能有效禁止「強迫勞動商品」,包括台灣、加拿大及歐盟等國將被課徵10%關稅,報告更點名台灣在法律上未禁止這類產品。貿易署今(4)日晚間回應,經濟部將依《貿易法》為管制法源,循跨部會審定程序討論決議,公告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

USTR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認定全球60國未能有效禁止「強迫勞動商品」,包括台灣、加拿大及歐盟等國將被課徵10%關稅。

報告中明載,台灣似乎正採取步驟履行有關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的承諾,但目前在法律上未禁止這類產品。

行政院拆彈 經濟部喊修法

行政院回應強調,這只是調查程序之一,建議稅率並未立即生效;台灣被列入較低稅率組別,也反映台美已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後,美方肯認台灣相關承諾,仍有爭取最終相對優惠待遇的空間。

經濟部表示,為防範外國強迫勞動產品進入我國供應鏈,保障我國產業成為國際認可的優質供應鏈,讓貿易與消費更符合人權期待,本部將依《貿易法》為管制法源,循跨部會審定程序討論決議,公告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

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 勞動部:高度重視國際社會與供應鏈

另外,勞動部今日也表示,因為台灣在台美ART中,對於強迫勞動議題已有具體承諾,這樣的承諾也被美方肯認,因此台灣也被列為建議課徵較低稅率10%的14國之中,比日韓都低。

勞動部高度重視國際社會與供應鏈對於強迫勞動風險的關注與防範,接下來,勞動部也會和經濟部建立跨部會的審定程序,在審定決議後,依《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來提升供應鏈的勞動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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