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前副局長放高利貸、赴88會館歡唱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察院通過彈劾刑事局前局長黃建榮。(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2026-06-15 14:26:12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旅遊,甚至出入88會館飲宴歡唱,監察院經監委調查後今(15)日宣布通過彈劾案。監院說明,被彈劾人黃建榮於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

監察院表示,在本月8日審查通過監委蔡崇義、王美玉、浦忠成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黃建榮擔任刑事局副局長期間,曾向友人無償借款1000萬元,再轉借予公司負責人答女,並向答女收取高額利息共340萬元。事後答女向檢調檢舉被彈劾人商談還款時,施以恐嚇並以公職身分施壓,經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被彈劾人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故意犯恐嚇罪,提起公訴。

此外,被彈劾人於擔任台南市刑大大隊長期間,在2017年接受邀約出境前往柬埔寨旅遊,並由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支付相關機票費用;擔任警政署保一總隊副總隊長期間,於2020年參加警政署政風室尾牙,餐敘結束後,前往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管領之88會館私人招待所歡唱,前往者除被彈劾人,另包括案外人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等9人,在場人員無人付費。

另被彈劾人於2020年參加警政署政風室邀請相關檢警單位出席之專案收網之慶功宴,餐敘結束後,前往地下匯兌業者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續攤唱歌,同至該處者共14人,在場人員亦無人付費。

被彈劾人於2020年9月,透過案外人無償借用地下匯兌業者管領之碩天娛樂室-金莊娛樂間,辦理歡送保一總隊總隊長退休餐會。同年10月6日晚間,保一總隊總隊長及各科室主管約8、9人前往上開私人招待所飲宴。

被彈劾人於歷任台南市刑大大隊長、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新北市警局刑大大隊長、保一總隊副總隊長、嘉義市警察局長、刑事局副局長之2016年至2022年期間,以其胞兄投資林男600萬元為由,按月收受當鋪業者12萬元匯款;而在擔任刑事局副局長期間,多次透過案外人向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等人無償借用車輛。

最後彈劾案文說明,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事證明確,且有《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之事由。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參酌被彈劾人長期擔任刑事警察之職務特性,為適度之懲戒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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