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求績效、主管進行考核,不能以羞辱、威脅或權力壓迫作為手段。職場霸凌防治新法將於7月1日上路,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今(23)日表示,新制並非要讓勞資關係走向對立,而是要清楚劃出企業管理與侵害勞工尊嚴之間的界線。
李健鴻出席104人資學院論壇時指出,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重點,在於讓勞工面對不合理對待時,有明確制度可以申訴、調查與獲得保護;企業則應在事件發生前,先把預防機制建立起來。
心理健康納入日常管理
他表示,勞動部希望透過新法推動職場文化轉型,讓職業安全衛生的範圍不再只限於傳統的物理性、化學性危害,也能進一步處理社會心理風險。
其中第一項目標,是促使企業把心理健康與霸凌防治納入日常管理,而不是等到爭議發生後才開始補救。企業可透過申訴管道、內部調查程序及管理制度,及早辨識可能的風險。
主管帶人不能只靠壓力
第二項重點則是強化主管的人本管理能力。李健鴻指出,主管職務監督,不應因此演變成權力壓迫;企業可合理要求工作成果,卻不能用貶抑、恐嚇或不當對待來逼迫員工達標。
勞動部也盼藉此提升勞工對尊嚴勞動與心理健康權益的認識。李健鴻強調,並非員工只要感受不佳就一定構成職場霸凌,但若遭遇持續或不合理的對待,應能透過制度取得公平處理。
中央提供工具 地方同步支援
李健鴻表示,政府不會只要求企業自行承擔責任,勞動部將提供相關指引、工具及專業資源,協助雇主建立通報、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地方政府也將獲得人力、經費及專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