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造成災害損失!30天內可申請稅捐減免 記得這3步驟

▲受到西南氣流和颱風外流影響,全台各地傳出不少災情,財政部提醒民眾如有財產損失,可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報備,減免稅捐。(圖/擷取自陳宥丞臉書)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6-06-26 18:23:12
受到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帶來的豪大雨,全台北中南都有災情傳出,財政部今(26)日提醒,民眾如有財產損失,可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報備,減免稅捐,只要3步驟,即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

有鑑於災害發生時,民眾總是於第一時間清理家園,不過,財政部國稅局提醒,在動手清理受損物品前,記得先「拍照存證」,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相片」等證明文件,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也提供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的減免規定。供民眾參考 。

▲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圖/財政部提供)
國稅局強調,民眾可以臨櫃辦理或書面郵寄申請,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線上申請稅捐減免,於納稅義務人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減免事宜。

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的規定或申報方式有不了解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也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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