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張善政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相關自治條例已在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不過,行政院6月15日發函桃園市政府,表示該案涉及民眾權益且案情複雜,需較長時間審查,因此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延長核定期限。對此,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批評,這是福國利民的政策,質疑中央為何還要拖延?並表示不排除提案修法解決。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9)日則回應表示,可負擔宅介於社宅與一般住宅之間,涉及《住宅法》、金融、利率、補貼、房產增值等問題,牽涉金管會、財政部、衛福部等部會。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後提出方向,並強調不希望讓地方政府或申請年輕人承擔未來負債。
可負擔宅介於社宅和一般住宅之間 牽涉多部會
劉世芳今受訪指出,張市長自己也提到,可負擔宅是介於社會住宅跟一般住宅之間,所以它所牽涉到的法律,不是只有《住宅法》裡面的社宅爭議,還有包括金融、利率、補貼,以及未來房產增值等。所以牽涉到的部分,包括金管會、財政部,甚至是衛福部相關。所以行政院非常高度重視這個部分,要求內政部把這幾個部會裡面,看完張善政市長所提可負擔宅的部分,做一下回應之後,我們會研議推出認為應該處理的方向。
劉世芳:不希望可負擔宅導致債留子孫
劉世芳直言,我們都知道,不管誰未來主政桃園市,每個人都不希望債留子孫,也不希望把負擔跟負債留給想要申請可負擔宅的年輕人。
另外,劉世芳補充表示,就內政部所主管的《住宅法》裡面,跟年輕人相關的社會住宅,包括直接興辦、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以及現在對於0到18歲婚育宅加碼容積獎勵,都已經陸陸續續在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