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除強力推動「宗教中國化」,更明定: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或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9)日表示,中國自建政以來以共產主義與無神論為基礎,宗教事務被納入統戰部管理,因此相關管制與訓令都帶有統戰目的,內政部已與陸委會提醒各地宗教團體,注意是否涉及統戰、認知作戰或宗教破壞,並陸續在各縣市辦理宣導,提醒信徒赴中交流應注意安全與相關規範。
中國推宗教中國化 宗教管理恐成統戰一部分
劉世芳今受訪指出,中國建政以來,本來就是共產主義,也就是無神論者。有關宗教的部分,在中國的管理機制裡面放到統戰部,所以對於宗教的管理、管制或其他訓令,都是按照統戰的進度來處理。而台灣剛好完全相反,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對於宗教自由,只要不妨礙其他人的自由跟宗教信仰,或者涉入《刑法》,其實都是開放的。
劉世芳強調,所以我們一再呼籲,如果兩岸要處理宗教交流,應本於我們對宗教信仰上應該遵循的法規,對等處理宗教交流事務。
台灣宗教自由 對各縣市信仰團體宣導赴中國注意事項
劉世芳進一步指出,這段期間裡面,不只是中國推出這樣的法律,在他們的統戰策略裡面,也提出一個叫做「宗教中國化」。三不五時就會告訴我們媽祖是中國人,除了天上聖母以外,還有天公等等,但他們忘了宗教不是只有佛教或道教,還有基督教、天主教,甚至伊斯蘭教等等。這些宗教在台灣,只要符合宗教自由的範圍,我們都以開放態度對待。
劉世芳強調,對於中國所推出的宗教中國化,內政部也跟陸委會、各地廟宇主辦人特別提出,請多注意會不會變成另外一種統戰、認知作戰以及宗教破壞?目前已經舉辦過金門縣跟澎湖縣,未來其他20個縣市也會陸續舉辦,告訴各宗教團體在處理宗教中國化時,組織團體或所帶的信徒、教友到中國去應該注意的事項,能夠平安過去、平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