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提出總額2100億元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在立法院遭藍白兩黨暫緩列案。國民黨立院黨團今(29)日提出無人機草案,內容為連續六年每年編列400億元,總額2400億元,專責投入無人載具採購、量產、維修、人才培育、測試場域建置、產業聚落發展及中小企業、新創扶植等事項。預計週五與民眾黨版、政院版一同付委。
草案中指出,國防部應依量大、價廉、智慧化、分布式之原則,訂定無人載具防衛體系之中長期發展目標,應每2年滾動檢討一次,並依台海安全情勢變化及國際先進國家之發展趨勢調整。經濟部應會同國防部,每年向立法院提出無人載具提升國防戰力、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及經濟效益階段性發展報告。
草案中說明,無人載具防衛體系之規劃,應遵循分布式韌性原則,避免集中部署或集中生產:一、無人載具之生產基地,應分布於至少三個不同縣市,不得集中於單一地理區域,以降低遭受集中打擊之風險。二、無人載具之戰備儲存,應分散於不同據點,單一據點儲存量不得超過總戰備存量之百分之二十五。三、無人載具之操作及指揮系統,應建立分散式備援架構,確保單點失能不致癱瘓整體作戰能力。
草案中提到,為建立長期、穩定之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國防建設機制,持續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強化國防自主能量、建構安全可信任之供應鏈體系及提升國際競爭力,中央政府應循年度預算程序,每年編列新臺幣400億元,連續編列6年,總額為新臺幣2400億元。
採購部分也規定,單一無人載具採購案金額超過新臺幣1億元者,主辦機關應於決標後30日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另,針對「國產化」比例,草案規定,軍用無人載具之採購,應訂定國產化比例目標,並依下列期程逐步提升: 一、本條例施行後二年內:軍用商規無人機之國產化比例達50%以上。 二、本條例施行後四年內:軍用商規無人機之國產化比例達80%以上;無人艇及地面無人載具之國產化比例達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