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30)日公布最新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其中自中國進口的「桂花」有「不得檢出農藥」及蘇丹色素三號;另外有越南進口的「榴槤」同樣有不得檢出的農藥,皆須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公布最新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包括中國進口的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中國進口冷凍馬蹄丁、桂花、澳洲進口柑橘、越南進口榴槤等,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還有越南進口冷凍白蝦仁動物用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墨西哥進口白芝麻則是重金屬含量不符規定。
中國進口桂花驗出蘇丹色素三號 食藥署:1700公斤須在邊境銷毀
其中,「南穎昌貿易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桂花除了檢出殘留農藥磷化氫0.044 ppm、蘇丹色素三號。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磷化氫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05ppm。
另外,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蘇丹色素屬不得使用的物質,這批中國的桂花總計1700公斤在邊境必須銷毀,不得退運。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從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6月22日止,受理中國的香料用乾燥植物,報驗27批,檢驗不合格5批,不合格率18.5%,檢驗不合格原因為農藥殘留及蘇丹色素不合格。
食藥署自今年6月17日起至116年6月16日止,在邊境針對中國的香料用乾燥植物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檢驗蘇丹色素及農藥殘留合格後才可輸入。
劉芳銘表示,針對「桂花」號列產品列為監視查驗,另外針對中國個別進口商、製造業者都會禁止輸入。
越南進口榴槤驗出「不得檢出農藥」 食藥署:業者跳到逐批查驗
另外,由「弘果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的榴槤因檢出殘留農藥克美素0.03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克美素於大漿果類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ppm,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
劉芳銘表示,越南榴槤為近半年首批不合格,但先前「越南」已是加強抽驗,而業者若被檢出,就會從加強查驗跳到逐批查驗。只是越南國別仍維持加強抽驗。此批越南榴槤1萬6500公斤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蘇丹紅是脂溶性工業染料,對人體有致癌風險,過敏族一旦用到問題化妝品,可能引起皮膚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