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駕駛於去年底飲酒後發動車輛開啟空調,隨即移至副駕駛座等待代駕,過程中正巧碰上警員實施酒測,測得酒精濃度達0.5mg/l超標以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對此該駕駛不服提出申訴,刑事部分最終獲不起訴,但是行政處分仍遭罰鍰6萬、並吊扣車牌與駕照2年。對此立委林宜瑾國會辦公室日前邀集交通部與警政署,期盼加強宣導酒後不開車的方向,讓民眾能夠清楚知悉包括飲酒後不得發動引擎等避免觸法。
該名駕駛自知酒後不得駕車,因此在發動車輛開啟空調後隨即移至副駕駛座等待代駕前來,未料卻在過程中遇上警方酒駕臨檢,因酒精濃度超標遭移送法辦,對此該駕駛不服提出申訴,喊冤明明叫了代駕也未行駛車輛,並出示行車記錄器證明所言為真。且最終刑事部分最終獲不起訴,但仍須面臨行政處分罰鍰6萬、並吊扣車牌與駕照2年。
對此林宜瑾國會辦公室日前邀集警政署與交通部進行討論,期盼要強化酒駕防制宣導與說明,希望讓民眾能清楚了解,飲酒後若啟動引擎處於可立即行駛車輛離去的狀態就是屬於駕駛行為,嚴重的話會有吊扣車牌與駕照的可能。為避免類似案例重演,交通部與交通部公路局同意未來在酒駕防制的宣導上,會朝預防酒駕行為來進行推廣,讓民眾了解相關規定,避免酒後駕車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