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也可能被追責?中國《民族團結法》上路 引爆美國國會警戒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稱《民族團結法》)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授權追究境外組織與個人法律責任的條文,引發美國國會及國際人權組織高度關切。(圖/取自Pixabay圖庫)
國際中心徐筱晴/綜合報導-2026-07-02 13:24:32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稱《民族團結法》)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授權追究境外組織與個人法律責任的條文,引發美國國會及國際人權組織高度關切。美國14名跨黨派聯邦眾議員日前聯名致函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要求美國政府公開譴責這部法律,批評其將中國對少數民族的強制同化政策制度化,並可能成為跨國鎮壓海外異議人士的法律依據。

《民族團結法》今年3月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共分7章65條,涵蓋教育、語言、出版、宗教、網路及企業活動等領域,並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及海外華僑。中國官方表示,立法目的在於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建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

不過,外界最關注的是第63條有關境外追責的規定。條文指出,境外組織或個人若「針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美跨黨派議員聯名促譴責 憂成跨國鎮壓工具

根據美國之音報導,由民主黨眾議員麥高文(Jim McGovern)、卡納(Ro Khanna)及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共同發起的聯名信指出,《民族團結法》並未促進各民族平等,而是將中國共產黨對藏族、維吾爾族、南蒙古族及其他非漢族群體的強制同化政策,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並擴大。

議員們呼籲美國國務院公開且明確譴責該法,並強調美國不接受北京將強制同化包裝為「民族團結」的做法。

聯名信同時提出五項建議,包括公開譴責《民族團結法》、在雙邊及多邊外交場合向中方提出關切、加強保護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等少數民族的語言、宗教及文化權利、強化對中國跨國鎮壓行動的應對措施,以及擴大執行《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並與盟國合作採取一致行動。

議員在信中指出,第63條尤其令人憂心,認為相關規定可能成為中國對海外藏人、維吾爾人、香港民主人士、南蒙古人及其他批評北京人士採取法律行動的依據,也可能對海外人權倡議者、公民團體及立法機構造成寒蟬效應。

美國會持續施壓 要求評估制裁中國官員

除了眾議院外,美國國會近期也陸續出現多項跨黨派行動。共和、民主兩黨參議員日前共同提出譴責《民族團結法》的決議案,批評該法將強制同化、文化抹除及意識形態控制制度化,並呼籲川普政府評估對相關中國官員及實體實施制裁。

另一方面,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日前也發表聲明,形容《民族團結法》具有「反烏托邦色彩」,並批評其名稱具有誤導性。委員會主席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表示,北京可能藉由該法進一步騷擾及恐嚇海外批評人士,同時持續擴大對少數民族及宗教團體的打壓。

國際人權團體示警 恐為同化政策提供法律依據

國際人權組織也對新法表達憂慮。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副主任王松蓮(Maya Wang)表示,《民族團結法》是中國近年持續收緊意識形態管控的重要一步,其目的在於為既有的鎮壓措施及針對少數民族的同化政策提供法律正當性,並進一步管控中國境內外的言論空間。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則指出,這項法律為已經嚴重侵害維吾爾族、藏族及其他非漢族群體權利的政策,建立了更完整的國家法律框架。

長期關注西藏議題的好萊塢演員李察.吉爾(Richard Gere)日前也在《華爾街日報》撰文指出,《民族團結法》代表中國將壓迫措施延伸至國境之外,呼籲國際社會正視其可能帶來的全球影響。

北京稱有助維護國安 外界憂跨境執法爭議延燒

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2年上台以來,北京持續推動建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並強調各民族應共同維護國家統一。中國官方認為,《民族團結法》將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民族團結及履行相關法律責任。

但隨著新法正式生效,美國國會、人權團體與部分西方國家持續質疑,其境外追責條款可能進一步擴大中國跨國執法及跨境施壓的範圍,未來相關爭議預料仍將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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