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挪用ATM及財金清算款297萬 金管會開罰中信銀行400萬元

▲由於中信銀行前行員挪用ATM清算款及財金清算款297萬,金管會今(2)日祭出行政處分,開罰400萬元。(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6-07-02 16:33:03
金管會今(2)日通過對中信銀行的裁罰處分案,主要是前行員挪用該行ATM清算款及財金清算款約297萬元,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因此,依銀行法規定核處400萬元罰鍰。

對此,中信銀行也有最新回應,強調為內部查核時發現行員個人異常行為,立即主動通報,亦針對缺失事項進行強化措施,並懲處涉案行員,公司尊重並虛心檢討主管機關所提的裁罰處分,將持續檢討及改善。

中信銀行員挪用清算款 金管會點出2大缺失

金管會銀行局進一步說明,中信銀個金集中作業部前廖姓行員自113年11月至114年8月間挪用該行ATM清算款及財金清算款,所涉金額約297萬元,違規行為時間約10個月,廖姓行員挪用的清算款均為掛帳時間2年以上的「查無異常也無客訴」清算款,且均低於一定金額,因此,返還作業無須逐筆覆核,而是抽樣覆核。

鑑於清算款長期無法判斷應返還的原因及對象,對於此類款項後續返還作業,應加強確認其合理性及正確性,但中信銀對案關清算款返還作業,未能完善建立相關控管機制,致發生廖員挪用清算款的不當情事。

此外,金管會認為,中信銀也未完善建立清算款返還客戶集中度異常的控管機制,廖員連續10個月挪用的清算款,最終均轉入廖員於中信銀同一存款帳戶,清算款於該期間內返還集中度顯有異常,惟中信銀未完善建立相關控管機制,以利發現本案返還清算款有異常集中廖員存款帳戶。

不僅如此,中信銀對於一定金額以下清算款返還客戶作業,定有主管每日抽查一定比例案件覆核的機制(無須由主管逐筆覆核),主管雖於抽查及覆核之報表核章,惟未留下執行相關抽查及覆核的軌跡或證明,以利後續追溯確認相關作業確實完成,核有未確實執行抽查及覆核機制。

金管會祭出行政處分 開罰中信銀400萬元

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核處中信銀400萬元罰鍰,要求報送此案違法失職人員,並將此案例態樣以去識別化方式傳送至銀行公會網站專區揭露,提供會員機構參考。

金管會強調,此案是行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銀行掛帳時間較久且未有客戶反映的款項,金融機構應持續檢視各項作業所定相關作業控管機制的妥適性及有效性,並精進控管機制及強化內部法令遵循之宣導,以杜絕此類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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