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老師有苦難言!桃園市近期要求各校修改校規,學生若蹺課、遲到,不能以記警告的方式懲處,引起家長、老師關注。對此,今(2)日教育部出面解釋:「不是最近才改規定」,因為過去有學生提出訴願成功,最終讓「出缺席管理」與「學生獎懲」更加明確區分。
學生曠課「不能記警告」!規定不是最近才改
近日網路討論學生遲到、曠課不能記警告,引發各界關心,也有人擔心是不是代表「學生不用負責」、「老師不能管學生」。
對此,教育部解釋,過去已有學生因曠課遭記警告提出訴願,訴願機關認為,曠課屬於出缺席管理及學習評量範疇,若再直接作為警告等獎懲事由,可能有適法疑義,並撤銷原處分。
因此,在112年立法院審議《國民教育法》時,關注各校學生獎懲規定不一及部分校規有不合理懲處情形,因此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生獎懲制度,讓制度進一步明確區分「出缺席管理」與「學生獎懲」,避免同一行為重複處理。
教育部表示,依母法授權,於113年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因此出缺勤問題「不能記警告」,並非近期才修正。
▲今(2)日教育部出面解釋:「不是最近才改規定」,因為過去有學生提出訴願成功,最終讓「出缺席管理」與「學生獎懲」更加明確區分。(圖/教育部) 曠課遲到學生自行負責!教育部:老師仍可依法管教學生
教育部也表示,學生仍有出缺席管理、學習評量及輔導機制;依各教育階段相關規定,缺曠課可能影響學習評量、畢業資格。
準則限制的是將出缺席直接作為警告、記過等獎懲事由,並不是取消教師的管教權。教師仍可依法採取輔導與管教措施,如:書面反省、適當的靜坐或站立反省(依各教育階段及學校規定辦理)、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等,並通知家長督導、協助學生改善。
▲教育部也表示,學生仍有出缺席管理、學習評量及輔導機制;依各教育階段相關規定,缺曠課可能影響學習評量、畢業資格。(圖/Pixabay) 不過聲明曝光後,許多基層老師也在留言區大吐苦水:「通常會遲到、曠課,不是沒有通知家長,家長也不是不知情,但就是無力管教,甚至是不願意管教」、「第一線老師真的好無力」、「教育部的解釋其實沒有真正體會到第一線老師的感受,這也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