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1日深夜53歲王姓男子,因騎機車形跡可疑,巡邏員警遂依法示意停車受檢。未料,王男一路違規狂飆逃逸,警方一直追到鳳山區才將他攔下,發現他全身酒氣,經酒測值高達0.77mg/L,王男被攔查後突稱身體不適,警方隨即請119協助送醫後送辦,另針對王男交通違規部分最高恐吞下16萬5千元罰單。
高市警局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於115年7月1日2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53歲王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形跡可疑,遂依法示意停車受檢。不料王男見警方攔查竟加速逃逸,企圖規避警方盤查。
王男逃逸過程中,不僅全程未開啟頭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更數度逆向行駛,完全罔顧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面對王男一路逃逸,警方全程尾隨蒐證、精準掌握犯嫌動向,待時機成熟後迅速展開攔截,最終於鳳山區永安街成功強勢攔停王男,當場將其控制,展現警方執法的專業能力。
警方盤查時立即聞到王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依法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依現行犯逮捕,全案調查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針對王男交通違規行為,計有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夜間未開啟頭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拒檢逃逸」,以上各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65,000元罰鍰。
王男遭查獲後突然聲稱身體不適,警方並未因其涉嫌犯罪而延誤就醫,立即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並全程戒護送醫檢查。經醫師確認身體並無異狀後,再依法帶返派出所接續偵辦,充分展現警方在強勢執法之餘,仍恪遵程序正義,兼顧人權保障與生命安全的專業精神。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任何企圖以拒檢逃逸方式挑戰公權力、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警方都將依法追查到底、絕不寬貸。前鎮分局將持續落實巡邏與攔查勤務,對酒後駕車及各類重大交通違規採取強勢執法作為,以最堅定的態度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維持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