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今年7月起取消寄往歐洲的小額商品郵件免關稅,中華郵政公司因為尚未與歐盟各國完成完稅交付(delivered Duty Paid,DDP)相關協議,以及歐盟關稅資訊串接作業機制,因此暫停「須以寄件人繳稅程序」的收寄項目,但收件人繳稅程序仍可收寄,包含個人寄給個人的郵件、商品價值超過150歐元的郵件。
150歐元以下取消豁免 混裝不同商品將累計課稅
今年7月1日起,歐盟取消商品價值150歐元以下的小額豁免關稅優惠;商品價值150歐元以下的進口物品,將依規定課徵臨時簡化關稅。關稅計算方式為每一不同申報品項或稅則分類課徵3歐元;例如同一郵件內如有2項不同種類商品,即課徵6歐元,而個人寄給個人且價值不超過45歐元的禮品,仍屬免稅範圍。
系統未完稅機制暫緩 僅影響15%具IOSS帳號企業客戶
依歐盟27國郵政要求,具有 IOSS(Import One Stop Shop) 帳號的企業客戶、網路賣家及電商平台等寄往歐盟消費者的商品類郵件(B2C),須採完稅交付程序辦理,也就是相關稅費須再寄件時完成繳納。中華郵政公司指出,相關協議跟機制還未完成,為避免因無DDP程序而讓郵件遭退回、影響顧客權益,因此7月1日起調整寄往歐盟國家的服務。
根據統計,中華郵政去年寄往歐盟國家國際郵件營運量占整體出口量2.4%,其中具有「IOSS」帳號的企業客戶交寄者約占寄往歐盟國家郵件量15%。
C2C個人禮品仍可寄送 務必填寫稅則號數
中華郵政指出,具有IOSS帳號企業客戶、網路賣家及電商平台等商品類郵件(B2C)暫停收寄項目(須以寄件人繳稅程序)。不過,未使用IOSS帳號的企業客戶、網路賣家及電商平台等寄往歐盟消費者商品類郵件(B2C),個人寄給個人之郵件(C2C)、商品價值逾150歐元的郵件,還有文件類免稅郵件仍可收寄(維持現行收件人繳稅程序)。
中華郵政提醒,寄往歐盟國家之商品類郵件,請務必正確填寫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原產國及稅則號數(HS Code或TARIC Code)等資料。如因未填寫稅則號數、資料不完整或申報不實,致郵件遭寄達國海關退回、延誤、課徵相關費用或衍生其他損失,相關責任及費用由寄件人自行負責,不退還已付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