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專法通過!專家提3建議 籲產業應立即啟動轉型準備

▲立法院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也是推動台灣數位金融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專家亦提出3大建議,並呼籲產業應立即啟動轉型準備。(圖/取自Pexels)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6-07-05 12:19:48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象徵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正式邁入法制化與制度化的新階段,也代表穩定幣、鏈上金融及數位支付等創新應用,將在更明確的監理架構下加速發展。專家認為,此專法通過不僅有助於提升市場透明度及投資人保護,更將成為推動台灣數位金融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但也提醒,制度建立只是起點 企業競爭力將取決於治理能力,並提出3大建議,籲企業應立即啟動虛擬資產轉型準備。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全球虛擬資產市場正快速由「創新驅動」走向「制度驅動」,歐盟《加密資產市場規範》( MiCA )、新加坡虛擬資產監理制度及美國穩定幣法案 (GENIUS Act.) 等國際監管框架陸續施行。台灣專法完成三讀,不僅有助於與國際接軌,也為上市(櫃)企業、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提供更明確的法遵依據與創新發展方向。 

制度建立只是起點 企業競爭力將取決於治理能力

勤業眾信策略、風險與交易服務營運長潘家涓表示,專法三讀通過代表市場正式從「是否可以參與」進入「制度建立與牌照準備 」的新階段。對金融機構而言,下一步不再只是試辦與兼營虛擬資產業務的準備,而是必須開始思考如何將虛擬資產納入既有金融服務架構中,形成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未來金融機構的競爭關鍵,並非著眼於單一產品創新,而在於能否整合虛擬資產保管、穩定幣發行、支付收付及鏈上金融等應用,並進一步延伸至支付清算、資產管理與跨境金融服務等場景。因此,銀行與證券業者應儘早盤點既有產品線與虛擬資產的整合機會,同步建立完善的內部治理與風險管理框架,為未來業務拓展預作布局。

勤業眾信科技與轉型服務營運長林彥良也指出,《虛擬資產服務法》真正改變的,不只是金融市場,而是企業全球營運的方式。 隨著穩定幣、區塊鏈及智能合約逐步走向企業級應用,未來企業的競爭力將不僅取決於成本與效率,更取決於全球營運效率,關鍵在於跨境資金、供應鏈與資料能否高效協同。尤其對積極布局海外市場的台商而言,數位資產將有助於優化跨境支付、全球資金調度及供應鏈協作,提升資金流動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並強化全球營運韌性。

AI提升企業決策效率,而虛擬資產與區塊鏈則重新定義企業交易方式;未來企業的全球競爭力,將建立在AI、資料、虛擬資產與供應鏈的整合能力之上。企業應把握重要契機,及早盤點跨境支付、全球資金管理及供應鏈等高價值應用情境,透過試點驗證逐步累積實務經驗,並同步完善虛擬資產治理、網路安全及內部控制等機制,將法規新制轉化為企業全球化發展的新競爭優勢。

勤業眾信風險、法令遵循和鑑識服務負責人陳鴻棋強調,專法通過後,金融機構除須符合主管機關要求,更應同步對接國際監理標準,建立完整的虛擬資產風險管理框架。具體而言,應將虛擬資產的審慎性資本計提、反洗錢與打擊資恐(AML/CFT)及旅行規則(Travel Rule)、以及虛擬資產市場行為規範與投資人保護三者一併納入治理架構,使「審慎監理、洗錢防制與市場行為」三大面向並重,而非以單一法遵項目替代整體風險框架。

同時,AI與區塊鏈應用加速融合,金融機構應開始導入數據與 AI 能力,強化鏈上交易監控、異常偵測與風險預警機制,讓虛擬資產管理從「人工監督」走向「智能治理」,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風險控制能力。金融機構可優先盤點虛擬資產相關業務可能面臨的風險,並導入鏈上交易監控、智能合約審計、私鑰管理及營運韌性測試等機制,降低未來營運及法遵風險。

勤業眾信提出3大建議 企業應立即啟動虛擬資產轉型準備

面對《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三讀通過,台灣虛擬資產市場已正式邁入制度化發展的新階段,企業與金融機構不應停留於觀望,而應立即啟動制度盤點與能力建置,從治理架構、風險管理到商業模式三個層面同步推進,及早建立因應數位金融發展的關鍵能力。勤業眾信建議企業及金融機構可優先從以下3大方向布局:

一、建立虛擬資產治理架構
企業與金融機構應優先展開虛擬資產治理成熟度盤點,建立董事會層級的監督機制,並明確界定跨部門之間的權責分工與決策流程,使虛擬資產管理納入企業既有治理架構之中。同時,企業亦應同步建立相關政策與管理規範,涵蓋內部控制流程、私鑰與虛擬資產保管機制,以及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管理制度,確保虛擬資產不再僅被視為獨立的創新專案,而是能夠被正式納入企業整體治理與風險控管體系。

二、深化合規架構與前瞻風險治理
企業與金融機構應立即啟動現行法遵能力的盤點與補強,並以國際監理標準為對標基準。首要之務是將反洗錢與打擊資恐的核心機制建置完整,包括客戶盡職調查與實質受益人辨識、符合 FATF 建議的旅行規則資訊傳遞,以及制裁名單與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的即時篩查。在此基礎上,再往上疊加鏈上交易監控與異常偵測、智能合約安全審計、私鑰與虛擬資產保管控制,以及第三方服務與委外管理機制,形成從客戶端到鏈上端一致貫穿的控制鏈。

三、布局未來商業模式
企業與金融機構應自現在起主動評估虛擬資產對既有業務與價值鏈所帶來的影響與機會,並逐步規劃下一階段的數位金融布局,包括穩定幣支付與結算應用、實體資產代幣化(RWA)、鏈上金融與跨境清算機制、虛擬資產託管與資產管理服務,以及 Web3 金融應用等新興場景。企業不應等待市場完全成熟後再行進場,而應透過概念驗證(POC)與實際場景導入,逐步建立可規模化的商業模式與營運能力。

勤業眾信強調,《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意味著企業競爭邏輯將產生根本性轉變。未來企業持續營運的關鍵,在於是否能夠即時建立完善的治理能力、具備韌性的風險管理架構,以及可持續擴展的數位金融商業模式。面對數位金融加速演進的趨勢,企業與金融機構更應從「現在開始」積極行動,加速推動虛擬資產治理與轉型布局,掌握鏈上金融所帶來的金融創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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