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老師真的越來越難當!近期台中地院審理的一項國賠案件最新判決結果出爐,一名國中生因頻繁遲到、考試成績未達標,遭丁姓導師要求罰抄課文。後續學生家長向學校反映,班導仍不為所動,甚至當面向學生說「你的計謀成功了」。最終學生因身心受創轉學,家長也將班導告上法院並要求國賠140萬。不過,法官在判決時直言「守時為一般人應具備的基本品格與教養」,判處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國中生天天罰寫變惡夢!家長怒告提百萬國賠
近期這則法院判決書引發外界廣泛關注。該名少年在 2022 年 10 月就讀某公立高中國中部一年級,他指控班導師強制要求學生必須在早上 7 點 25 分到校進行早自習考試或自主學習。
少年指控,老師故意訂定他根本無法達成的超高成績門檻,只要遲到或考試未達標,就會被懲罰「罰抄國文課文」,導致自己每天耗費大量時間進行罰寫,進而延宕放學時間,必須用跑步的狼狽姿態趕往補習班,甚至被剝奪了午休與上體育課的權利,嚴重影響生活作息。
少年的母親向班導師反映後,不料老師竟然懷恨在心,不僅繼續實施罰寫,還以言語恐嚇他「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少年身心防線崩潰、恐懼不已,最後被迫轉學。全家氣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校方國家賠償,包含學生的轉學、醫療及慰撫金等費用共 140 萬 9,829 元,另還有母親慰撫金的 60 萬元。
▲少年指控,老師故意訂定他根本無法達成的超高成績門檻,只要遲到或考試未達標,就會被懲罰「罰抄國文課文」。(圖╱取自Pixabay) 校方反駁:僅是考卷錯誤訂正!聯絡簿成關鍵證據
在法庭上,校方與導師則拿出少年的聯絡簿作為主要證據。學校澄清,班導師僅是依照教育部規定,在每週五的「升旗典禮日」提醒學生於 7 點 25 分到校,其餘平日僅需 7 點 40 分前到班即可,從未強迫學生。至於聯絡簿上記載的考試,純粹是讓學生練習考卷,毫無強制力;且成績目標也是導師與少年、家長三方共同討論同意後才訂定的。
校方嚴正強調,家長口中所謂的「罰抄課文」,實際上只是少年自己平常考、作業錯誤的「基本訂正」。老師是出於增強學習效果的輔導管教作為,完全符合教育目的性,絕無任何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害行為。
▲台中地院法官在判決時直言「守時為一般人應具備的基本品格與教養」,判處駁回,全案仍可上訴。(圖/NOWNEWS資料照) 認定老師管教正常合理!法官一句話敲醒眾人
台中地院法官親自抽查少年的聯絡簿後,發現除了每週四記載隔天(週五)需 7 點 25 分到校外,其餘天數皆符合常態,認定班導師完全沒有違反任何教學要點。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別強調:「守時為一般人應具備的基本品格與教養。」
法官進一步指出,從聯絡簿的客觀紀錄來看,這名少年在開學後經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甚至連日常考卷都賴皮不訂正。班導師在屢勸聽不進的情況下,對其採取罰抄課文的處罰,完全是教師基於教學輔導管教權的「正常合理行使」。
台中地院審酌後認定,少年及其父母提出的各項主張,皆不足以證明班導師在執行職務時有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自由權利之情事,最終判定其訴求毫無理由,依法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