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於昨(12)日屆滿10週年。對此,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台灣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及相關政策立場並未改變,並再次提出處理南海議題的「4點原則」,強調任何涉及台灣權益及南海區域行為規範的討論,都不應排除台灣參與,才能確保相關討論的正當性與完整性,並共同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
外交部昨表示,中華民國台灣關於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與相關政策沒有改變。中華民國台灣針對南海議題秉持4點原則:
- 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
- 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
- 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
- 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並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台灣將持續積極促進南海穩定、和平
外交部指出,根據上述4點原則,中華民國持續透過捍衛漁權、參與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及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等5項具體做法,積極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穩定,維護南海地區和平、人道、生態、永續及繁榮的價值。
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及南海區域重要利益關係方,外交部也再次呼籲,任何涉及台灣權益及南海區域行為規範的討論,均不應排除台灣參與,方能確保相關討論之正當性。
作為可靠的海洋夥伴,外交部認為,台灣對南海諸島主權及權利主張均依循國際法及海洋法,並以太平島為基礎,在南海地區推動海事合作、環境保育、人道救援及科學研究,充分展現積極促進區域和平穩定及共同開發的負責任態度。
台灣反對任何破壞南海和平之行為 持續與區域夥伴合作
外交部反對任何一方在南海採取單邊擴張主義、灰色地帶脅迫、軍事化部署及其他破壞和平之行為,並呼籲相關各方恪守國際法及和平解決爭端原則,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製造衝突或破壞區域和平穩定。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及區域夥伴合作,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航行與飛越自由,以及自由、開放、和平與穩定的國際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