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旅遊旺季,同時也是颱風好發季節,這次巴威颱風導致許多航班取消,打亂民眾出國旅程,也對海外旅遊不便險理賠產生疑問。對此,產險公會近日也有最新說明,強調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有嚴謹對應的「發生時序」與「承保範圍」,「旅程取消」是轉嫁「還沒出國,行程被迫取消」的損失,僅限出發前發生事故;「旅程更改」則轉嫁「人已在國外,因突發狀況被迫變更行程」的額外開銷,若已出國後才變更行程,屬「旅程更改」的範疇,提醒投保前多看、多問、看清楚,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保障。
產險公會說明,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提供6項保障範圍,其中「旅程取消保險」及「旅程更改保險」2項固定採實支實付給付,其他4項「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分為「實支實付型」及「定額給付型」商品,民眾投保時,可依實際需求選擇投保實支實付型或定額給付型商品。
至於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因颱風事故的承保範圍有3項:
1、旅程取消保險 保障在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20日起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時止的這段期間內,保戶在中華民國境內住居所的建築物及置存於其內的動產因颱風所致毀損且損失金額超過新台幣25萬元者,而必須取消預定的全部旅程,對於無法取回的預繳團費、交通、住宿及票券之費用,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但民眾若僅因為颱風因素,居家並無任何風災損害,而決定取消旅程,是不在保障範圍內。此外,保戶已出境台灣(旅程已開始),是無法適用「出發前」的旅程取消保險。
2、班機延誤保險 在保險期間內,保戶以乘客身分預定搭乘之定期航班發生延誤,致保戶實際出發時間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4小時以上時,保險公司會依保險契約約定理賠。但保戶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中華民國政府氣象機構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則是不予理賠。
3、旅程更改保險 保戶在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海外所處地點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颱風,而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的約定理賠。故保戶出國後遇有颱風需提早返台,產生額外交通費用或住宿費用,可以申請理賠。但保戶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中華民國政府氣象機構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以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的住宿及交通費用,則是不予理賠。
產險公會提醒民眾,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以「損害填補」原則,在保險條款設計上就「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皆有其嚴謹對應的「發生時序」與「承保範圍」,常有民眾對於「旅程取消」、「旅程更改」有所誤解。
產險公會進一步解釋,「旅程取消」是轉嫁「還沒出國,行程被迫取消」的損失,僅限出發前發生的事故;「旅程更改」則是轉嫁「人已在國外,因突發狀況被迫變更行程」的額外開銷,若已出國後才變更行程,則屬於「旅程更改」的範疇。
產險公會也提醒,準備出國的民眾在投保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時務必秉持「多看、多問、看清楚」的原則,確認各家產險公司提供的保障方案,投保適合自己需求的保障。若仍有疑問,可直接向所屬保險公司洽詢理賠事宜,查詢各公司聯絡方式請參考(http://60.251.38.183/company/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