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等委員會明(16)日將聯席審查行政院、民進黨、國民黨及民眾黨4版本《無人載具條例》草案。經濟部書面報告指出,行政院版因應中共軍事威脅持續擴增,考量建軍需求急迫,採特別預算方式辦理,考量到藍、白版注重產業發展等範疇,已經包含在既有制度,呼籲支持院版。
經濟部說明,行政院版考量近年無人載具已成為建構不對稱作戰能力及提升防衛韌性之關鍵。因應中共軍事威脅持續擴增,考量建軍需求急迫,行政院擬具《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規劃於2026年至2031年間,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2,100億元,逐年籌獲濱海監偵、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提升國軍不對稱作戰能力,並由國防部擔任主管機關。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所提草案內容與行政院版本大致相同,僅有文字不同,但文字意義均相同。經濟部建議,支持院版。
經濟部指出,國民黨版本,此版本名稱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立法重點為因應新世代科技戰爭型態,強化台灣國防不對稱戰力,推動軍民通用科技雙向轉移,落實國防自主與產業升級的雙重效益。
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主辦機關為經濟部、國防部,涉及國防採購、研發補助、關鍵技術進口、資安審查及測試場域劃設等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及有關主管機關共同辦理;訂定經費為每年400 億元,6 年總額為2,400億,並應循年度預算程序辦理。
民眾黨要求設無人機委員會 經濟部:已定期開會
至於民眾黨版本,經濟部說明,草案名稱定為《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 重點為接軌先進空中交通、充實國防自主能力,協助本土業者利用產業垂直分工與聚落優勢,進入國際可信任供應鏈和提升軍民通用技術及產業轉型發展。
提案指出,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事項為國防部,涉及飛航安全、資通安全、政府採購或其他目的事業事項,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責辦理;草案未訂定預算編列方式及預算上限;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推動全國無人機產業政策。
經濟部認為,行政院在去年10月已訂定為期6年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經費需求約442億元,預期在2030年無人載具產值可達400億元,並打造台灣成為無人機民主供應鏈的亞太中心,且行政院副院長已邀集定期召開「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管理機制專案會議」,建議無須另立法規範。
經濟部認為,民眾黨及國民黨版本較關切產業發展,包括獎勵措施、國際合作、國產化比例,都已納入行政院核定的「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推動,且既有的《產業創新條例》、《民用航空法》、《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也已建置相關獎勵及管理制度,應可回歸現行推動機制持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