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貸款政策即將於本月底屆滿,對此行政院會今(16)日通過青安3.0方案,有別於過去青安貸款新增5條件,包括借款人必須未滿50歲、個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00萬、不同縣市購屋總價上限、加碼新婚與婚育家庭貸款額度,最後則是拍板新舊政策貸款戶均享有3年1.775%利息補貼。
▲青安3.0新增條件落實居住正義。(圖/行政院提供) 財政部說明,青安3.0以「減輕負擔」、「快樂婚育」、「精準對象」、「完善機制」四大面向進行優化,包括利息補貼續辦、調增婚育家庭貸款額度、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申貸資格條件,持續辦理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合規定案件,支持民眾購屋自住。
財政部提到本次青安3.0精進重點,首先是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之資格條件,借款人申貸時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加計核貸年限,合計不得逾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逾200萬元;借款人購買住宅鑑價或買賣總價均不逾規定額度,台北市為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為2500萬元、其他縣為2000萬元。
▲青安3.0與過去2.0相同之處。(圖/財政部提供) 第二是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申請日前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家庭(下稱新婚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額度最高1500萬元。
第三為利息補貼續辦,為持續減輕無自有住宅家庭初期購屋負擔,所有貸戶均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2碼,包括政府(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1.5碼及公股銀行減收半碼,滿3年之次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補貼期滿後回復原貸款利率,以降低利息回歸市場機制之衝擊。
財政部說明,2023年7月31日以前撥貸案件,自同年8月1日起算利息補貼已滿3年,爰自2026年8月1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以一段式機動利率計息方式為例,自2026年8月1日起補貼後之利率將自1.775%調整為1.9%;2023年8月1日起撥貸案件(即青安2.0及青安3.0),自撥貸日起算利息補貼期間。
第四為限貸一次及違規查核,維持限貸一次防杜短期投機行為,貸款人自住切結,並持續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符自住用途,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確保政府資源合理運用。
財政部說明,青安3.0申辦期間自2026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借款人於2026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者,倘符合婚育家庭資格(本人結婚、或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得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惟經選擇後不得變更。
財政部強調,青安貸款係健全房市政策之一環,支持無自有住宅民眾購屋自住安居,與內政部租金補貼及社會住宅等措施相輔相成,並配合人口對策新戰略支持婚育家庭。財政部將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辦理,協助民眾購屋自住安居成家,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