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0方案」,包括利息補貼續辦、調增婚育家庭貸款額度、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申貸資格條件,並自今(115)年8月1日上路,也會持續勾稽查核未合規定案件,支持民眾購屋自住。財政部也強調,若符合婚育家庭資格尚未撥款,可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但經選擇後就不得變更。
至於外界關心,若離婚是否還能享受青安3.0的額度與優惠利息?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只要有小孩監護權,依然可持續青安3.0的優惠,但如果申請人沒扶養權會喪失優惠。至於假結婚是否追回利息補貼優惠?他則說,婚姻情況複雜,無法通案決定,會與內政部討論細節後彙整QA問答集,視個案而定。
▲青安貸款3.0七項貸款對象及資格條件維持與青安貸款2.0相同。(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青安貸款由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自2010年12月1日推動,至今年6月底止,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逾51萬戶,其中青安2.0核貸17萬餘戶,民眾申辦踴躍,成效良好。為持續協助民眾購屋自住,青安3.0依照院長指示,以青年居住正義為考量,設定更周延條件及監管方式,並增加對婚育家庭支持。青安3.0精進重點如下:
一、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的資格條件 1、借款人申貸時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加計核貸年限,合計不得逾80。
2、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逾新台幣200萬元。
3、借款人購買住宅鑑價或買賣總價均不逾規定額度,台北市為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為2500萬元、其他縣市為2000萬元。
二、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申請日前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額度最高1500萬元。
三、利息補貼續辦 1、為持續減輕無自有住宅家庭初期購屋負擔,所有貸戶均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2碼,包括政府(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1.5碼及公股銀行減收半碼,滿3年的次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補貼期滿後回復原貸款利率,以降低利息回歸市場機制的衝擊。
2、112年7月31日以前撥貸案件,自112年8月1日起算利息補貼已滿3年,爰自今年8月1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以一段式機動利率計息方式為例,自今年8月1日起補貼後的利率將自1.775%調整為1.9%;112年8月1日起撥貸案件(即青安2.0及青安3.0),自撥貸日起算利息補貼期間。
四、限貸一次及違規查核 維持限貸一次防杜短期投機行為,貸款人自住切結,並持續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符自住用途,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確保政府資源合理運用。
財政部表示,青安3.0申辦期間自今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止,借款人於今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者,若符合婚育家庭資格(本人結婚、或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可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惟經選擇後不得變更。
▲青安2.0與3.0方案銜接及申辦期限。(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估算,一般青安貸款(1000萬)、婚育家庭(1200萬元)、育兒家庭(1500萬元)貸款額度,補貼6年節省的利息支出分別為22萬5000元、27萬元、33萬7500元。
▲青安3.0借款人享有利息補貼6年的受益程度比較。(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強調,青安貸款是健全房市政策之一環,支持無自有住宅民眾購屋自住安居,與內政部租金補貼及社會住宅等措施相輔相成,並配合人口對策新戰略支持婚育家庭,財政部也將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辦理,協助民眾購屋自住安居成家,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