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求償開打!消基會告中聯、泰山等4業者 消費者可加入訴訟

▲消基會今(21)日宣布,正式依《消費者保護法》啟動團體訴訟程序,將中聯油品、泰山企業、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等4家公司列為被告。(資料照片,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周淑萍/綜合報導-2026-07-21 10:57:10
中聯油品生產的食用油遭檢出致癌物質苯駢芘,受污染油品連環爆,流入下游食品供應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21)日宣布,正式依《消費者保護法》啟動團體訴訟程序,將中聯油品、泰山企業、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等4家公司列為被告,代表購買食用或使用受污染油品的消費者請求損害賠償。

消基會指出,本案不僅要替消費者追回購買受污染產品的損失,也將主張健康權、食品安全信賴利益、精神焦慮,以及未來健康監測與醫療追蹤等費用,盼透過法院判決,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民事責任及消費者求償標準。

▲消基會今(2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正式啟動中聯油品事件團體訴訟程序,將向中聯油品、泰山企業、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等業者求償,要求食品供應鏈共同承擔責任。(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啟動團體訴訟,中聯、泰山等4業者列被告

消基會表示,本次團體訴訟除將中聯油品列為主要被告,也把使用相關油品原料的泰山企業、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各業者就污染油品進入市場、造成消費者健康風險及權益受損,共同負擔法律責任。

消基會主張,中聯油品身為污染油品的製造者,應負起主要責任;泰山、福懋及福壽則是國內大型食品、油脂製造業者,依法應建立原料驗收、品質檢驗、食品安全管理及追溯制度,不能將所有責任完全推給上游供應商。

消費者沒罹癌也能求償?消基會:健康風險本身就是損害

苯駢芘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第一級致癌物,長期暴露可能增加健康風險。消基會認為,企業責任不應只以消費者是否已經罹病或罹癌作為判斷標準。消基會指出,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進入市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或食用,就已被迫承擔原本不應存在的健康風險,健康自主權、知情權及對食品安全的合理信賴均可能受到侵害。

本次團體訴訟預計替消費者主張的損害項目包括

1.受污染商品本身的價值損失

2.健康權與身體安全遭侵害

3.食品安全信賴利益受損

4.暴露於致癌風險所產生的精神焦慮

5.未來健康檢查、醫療追蹤等必要支出

消基會強調,希望法院能藉由本案確認「健康風險是否已構成健康權侵害」,避免企業日後再以「尚未有人罹病」作為免責理由。

哪些消費者可以加入?消基會開放填寫意願調查

消基會呼籲,曾購買、食用或使用相關受污染油品及下游產品的消費者,可先保留發票、購買明細、會員消費紀錄、商品包裝、照片、批號及其他可證明購買或使用產品的資料。

有意加入團體訴訟的消費者,可填寫消基會公布的團體訴訟意願調查表,後續是否符合參與資格、須提供哪些證明文件、求償項目及金額,仍將由消基會依產品流向、批號及個別消費情況進一步確認。

▲消基會開放「中聯油脂事件參加團體訴訟意願統計表」,提醒目前僅為初步調查參與人數,正式啟動及收件方式仍須等待後續公告。(圖/翻攝自消基會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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