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22)日會議決議,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因涉及雙占市場、股權結構對競爭之影響等諸多待評估事項,決議依法延長審議期間60個工作日至10月27日。
公平會表示,有關Grab Holdings Limited申報擬取得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Grab已於6月16日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規定,自公平會受理申報資料之日起算30個工作日之審查期間內,亦即7月29日之前不得為結合;但公平會認為有必要時,得延長審議期間最長60個工作日。
公平會審議認為,由於Grab與富胖達公司結合後,市場結構仍維持結合前的「雙占」情形,Uber持有Grab之13%股份及3.7%表決權,是否會因二者間的「股權連結」影響結合後UberEats與Grab競爭之誘因及能力,而產生類似水平結合之單方效果或共同效果,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對於我國市場競爭之影響,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第8項規定延長審議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