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貸款買5000萬保單 銀行挨控不當招攬

▲前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後右二)陪同受害民眾陳肇銘(中)召開記者會,痛批理專涉嫌違法招攬高額保單(圖/柳榮俊攝2026.7.22)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6-07-22 15:00:09
前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今(22)日偕同受害民眾陳肇銘夫妻及律師召開記者會,控訴銀行理專涉嫌利用深厚信任,誘導高齡客戶以不動產抵押貸款,投保金額高達148萬8000美元(約合新台幣5000萬元)的高額保單。受害者事後發現保單內容與承諾嚴重不符且無法取回本金,痛批遭銀行欺騙。張耀中呼籲金管會應立案徹查,並要求國泰撤銷保單、全額退費。


張耀中指出,受害人陳肇銘與妻子陳金仙為國泰世華長達7年的長期客戶,公司與個人帳戶皆設於該行。他說,銀行理專與協理利用這層深厚信任,先以「節稅」為由向陳妻推銷高額美金保單,聲稱「6年期滿可領回本金,並享有200萬美元保障」。


得知陳先生當下現金不足後,理專更主動建議其將不動產向銀行抵押貸款,甚至向友人借款,藉此湊齊第一期高達24萬8000美元的保費,並口頭保證「投資獲利保證5%以上,絕對足夠支應貸款利息」。


陳肇銘表示,該筆資金原本是公司運作的營運周轉金,如今全數套牢,已嚴重威脅公司正常營運。簽約當天理專以「保單即將停賣」為由不斷催促,且僅拿出平板電腦要求在簽名頁簽署,未曾出示完整的條款與契約內容。


直到收到紙本保單後,夫妻倆才震驚發現,該產品根本非當初宣稱的「6年到期取回本金」,而是「被保險人身故始得理賠,且活得越久領得越少」。事後雙方對質,銀行主管雖曾口頭承諾「1年後可縮減保費且不算違約」,不料到了年底,銀行方面卻翻臉改口表示「只能依合約辦理」,讓受害人求助無門。


代表律師李昀丞聲明,直指銀行及理專行為已嚴重觸法,違反適合度原則:理專明知客戶現金流不足,仍積極誘導抵押貸款購買高額保單,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9條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剝奪契約審閱權與說明義務:簽約時僅出示平板簽名欄,未妥善說明權利義務與重要條款,嚴重違反「金消法」第10條。涉偽造文書罪嫌:招攬人員擅自代填不實資料,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恐已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責。違背誠信原則:事後以口頭承諾拖延當事人行使權利,隨後片面反悔,商業誠信蕩然無存。


張耀中與李昀丞代表當事人提出三項嚴正訴求:第一,銀行應立即撤銷該份不當招攬之保險契約,全額退還已繳保費及相關利息損失;第二,金管會應專案調查本案中「誘導貸款」、「未落實說明義務」等違法行為並依法嚴懲;第三,全面檢討改善高齡客戶招攬流程,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銀行表示,本案經查,客戶與本行無任何授信往來,自無客戶所稱勸誘貸款購買保險之情事。本行人員於招攬時均已完成KYC(認識客戶)程序、揭露相關風險,在充分瞭解客戶投保目的、財務狀況、保險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並完成商品適合度及保費負擔能力後,受理客戶投保事宜。


另,本案客戶爭議事項前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定,招攬程序並無客戶所述情事。


此案未經查證即投訴媒體,本行深感遺憾。本行始終秉持公平待客精神,持續落實商品適合度管理及招攬流程控管,並將持續精進服務品質,維護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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