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審查「無人載具條例」,共計有14個草案版本,經過近8小時的審查時間,終於在近17時審查完畢。由於多數條文都無法取得執政黨及在野黨委員共識,因此全數保留送政黨協商,經過1個月後冷凍期,最快8月28日可以表決。
主管機關歸誰?國防部與經濟部權責難劃分
此次行政院、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提出各項「無人載具條例」草案版本,各版本最大爭議可歸類成兩部分。
首先,行政院及民進黨認為,無人機相關預算應該要採取編列2100 億特別預算編列,原因包括可以確保長期穩定訂單,更關鍵在於2026年預算迄今7月底都尚未討論,若編列在公務預算,恐遭到立院占多數的在野黨杯葛。
在野黨則主張,若以特別預算編列無人機預算將破壞財政紀律與立院監督,恐有「空白授權」疑慮。因此應明定每年 400 億元、6 年共 2,400 億元上限,並採逐年審查。
第二大爭議是法條定位及主管機關。行政院及民進黨主張,《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著重於國防需求與軍事採購,世界各國都是由國防機關來當作統籌,再加上行政院去年已通過「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編列442億元,協助無人機產業發展,因此可以分割處理。
相較之下,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提出的草案均將重心放在產業與科技發展,主張應由經濟部擔任主管機關,僅國防採購部分再交由國防部統籌。
法案名稱無共識 藍綠爆發中國共產黨質疑
立法院經委會、國防委員會今日審查14個草案版本,光是法案名稱就難以取得共識。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14個版本共可以分為「純採購」、「純產業發展」、「採購與產業發展兼具」三大類,因為差異性大,應可分類處理。
然而,執政黨與在野黨光在名稱就陷入「軍事採購還是產業發展」、「是否定位為『特別條例』」爭論不休。鍾佳濱更點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自己提「發展條例」、「特別條例」兩個草案版本,不管決定通過哪個版本都是包牌,最終連法案名稱都無法聚焦,就決定保留送出委員會。
另外,採購標的上也是各黨爭論重點。國防部長顧立雄強調,行政院版聚焦於「濱海決勝型」及「濱海攻擊型」等無人機與無人艇,但是部分委員將所有無人載具(含地面、水下)納入,會導致採購標的不明確,難以執行。
對此,鍾佳濱則緩頰,部分委員所提出的版本固然廣闊,但以「大貓走大洞,小貓也能走大洞」比喻,認為若是採購標的較為廣闊,讓行政院未來採購時有更多彈性,未必要拘泥於院版狹窄定義。
而委員會中間討論到無人機測試場域,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批評,國民黨要求規劃3處軍民共用測試場域,但是軍事作戰模擬不宜在民間業者前測試,「這樣是讓誰看」,暗示國民黨版本也不是他們提出,而是「中國共產黨版本」,讓雙方情緒高漲。
而經過近8小時的審查,全數版本條文難以取得共識,最終經濟委員會召委、民眾黨立委洪毓祥決議保留送出委員會,交由政黨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