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明他提出修法的初衷,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而是終於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
吳宗憲表示,從去年10月,他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到今天歷經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這不只改了一條將近百年的老法律,更重要的是,他們終於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
吳宗憲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他們今天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修法一路走來,有些不同聲音。但立委不能只挑沒爭議的事情做。當制度不符合現代家庭關係與社會常情,他們就有責任把它改好。
吳宗憲說,有人問,如果一個人把財產留給外人,讓兄弟姊妹分不到,公平嗎?但他們更應該回頭問,一個人為什麼會在生前,特別立下這樣的遺囑?也許是因為多年沒有往來。也可能有外人根本不了解的家庭故事。而實務上更多紛爭,正是因為往生者想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陪伴他的人,身後卻被特留分推翻。
「這不是保障親情、根本是製造紛爭」,吳宗憲說,一個人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應該有權決定最後要留給誰。血緣值得珍惜,但不能凌駕最後的自由意志。他的最後心願,都應該被尊重。 尊重遺願,少紛爭,多安心。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就是他推動修法,一直以來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