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強化菸害防制 全面禁電子煙、拒售未滿20歲

▲衛生局至販菸場所喬裝測試宣導未滿20歲嚴禁購菸。(圖/屏東縣府提供)
記者莊全成/屏東報導-2026-07-30 23:29:00
為守護青少年健康,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提醒,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等類菸品已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且任何人不得販售或提供菸品給未滿20歲者。衛生局呼籲業者落實「疑似未滿20歲先查驗證件」原則,共同防堵青少年接觸菸品。

衛生局長張秀君表示,近年電子煙及加熱菸常以新潮、時尚或減害等形象吸引年輕族群,但產品多含尼古丁及其他有害物質,容易造成成癮,並影響青少年腦部發育與身心健康,民眾切勿誤信相關宣傳。

衛生局指出,商家販售菸品時應主動確認消費者年齡,如有疑慮應查驗身分證件,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違法販售、展示或廣告電子煙等類菸品,也將依法嚴格查處。

衛生局呼籲,營造無菸環境需要家庭、學校、社區及商家共同努力,家長若發現孩子接觸電子煙或新興菸品,應及早關懷與引導;有戒菸需求的民眾,也可善用縣內戒菸服務資源,遠離菸害、守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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